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经双方签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车形式: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承租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月租金元(×30天),修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三)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出租方应遵守承租方施工规定,如发生损坏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四)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单位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以下车辆租凭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 车 辆
车辆所有人:
车 型:
车 号:
价 格: 元/天(含司机工资)
租赁期限:
租用日期: 年 月 日,归还日期 年 月 日
租金合计:
备 注:
二,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 方:
1,甲方提供租赁的车辆完好无损,各机械性能良好及提供专业司机驾驶。
2,甲方提供租赁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三证),有关车辆所缴纳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其他如油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边防签证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内,甲方无权以不正当理由收回车辆。
4,甲方严格要求司机做到安全平稳行驶,严格要求司机不带客人前往行程单以外景点,不推销,推荐产品,不索要小费,文明驾驶,不随客人游玩(以便良好休息),并请乙方监督,如有违反,乙方有权投诉及要求赔偿。
乙 方:
1,乙方所租赁车辆应严格按本合同签订归还日期归还车辆,(也可提前与甲方联系续约)
2,乙方如在车租出后缩短行程,影响甲方的行程及其他租车计划,剩余天数租金将不予退还。
3,乙方保证按双方商定的线路行程行驶,(详见行程单)如一方须变更线路,须经对方同意,方可变更。
4,承租方若无专业驾驶员,可以由出租方推荐特约驾驶员,承租方须交付驾驶员劳务费,本市:50元/天(8小时),长途:100元/天(10小时),此种情况承租方不需要提供担保。注:本项8—10小时不论市内,长途均以承租方上车发车始计至承租方下车收车止,期间不论用餐,休停候车等均计时。超出上述时间加付司机劳务每小时20元。
5,乙方应体谅甲方司机辛苦,允许甲方司机在路途中短时休息,及为避免发生安全隐患,允许司机在午饭后,黄昏前休息半小时左右,允许司机在到达目的地后前往就近修理地点保养车辆。
6,为确保行车安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司机疲劳驾驶,严禁夜间行车,每天行驶不得超过10小时,每日三餐按时进行,确保驾驶员精力充沛,安全行车,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司机走公路以外的危险路线。
8,在租赁期内,若因车辆自身隐患而导致乙方延误或无法前行,甲方将迅速安排替补车辆并现场租车完成原定行程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计,收费规则:
1,日租期限以当天租出时间至第二天的相同时间为一个租期,时间为24小时,乙方如交车时间超时(4小时内按每小时30元计算,超过4小时按全天计算)。
2,途中司机吃住以及景点门票均由乙方承担。
3,付款方式:预付定金租车款的20%,使用车前支付租车款全款。
四,其他条款
1,客人到达乌鲁木齐后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车,不满意可调换车辆或退还定金。
2,在行驶中,车辆出现故障无法前进,乙方容许甲方司机在4小时内进行修理,4小时内无法完成修理工作的,甲方将为乙方另行租车完成当日游览,费用由甲方支付,如果车辆在当日修复并追上客人,则继续使用原车辆完成剩余行程,如果车辆无法修复,甲方将用相同价位的车型替换,替换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行驶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由乙方自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协议(与车辆租用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个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附行程单:
本文来源:https://www.010zaixian.com/shiyongwen/hetongfanben/22576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