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完善和制定各合作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设。并保证各合作单位本年度不少于两次演练,着力提高各合作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工作人员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做到“火情发现早、报告早、小火灭得了”。灭火救援预案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时修改,确保有效、适用。
四、协助物业部领导进一步完善和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设。协助物业部领导做好本年度对各合作单位不少于两次疏散逃生演练,着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1、协助物业部领导做好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使工作人员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线路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2、进一步强调大厦小商户全员参加,大单位必须80%以上人员参与,否则按照2014年通知要求给予罚款或者解除合同。
五、加强合作单位对《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和制定消防安全月活动方案,开展全员消防大教育大培训,着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1、完善消防教育培训制度,特别加强各合作单位对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审议通过的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提高各合作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使其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2、协助物业部领导做好对各合作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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