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提出我乡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一)实现全年各类事故预控目标(具体考核指标待区政府下达我乡后另行明确)。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事故死亡人数和相对指标控制在区政府下达指标之内;相关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分解预控目标以内。
(二)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大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村社(社区)属地管辖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大责任”的落实力度,理顺安全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晰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初步形成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
(三)实现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目标。逐步完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学校、食药品卫生、农村消防、场镇天然气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四)实现各类隐患排查整治目标。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和重大隐患公告制度;配合乡政府按期完成市、区、乡三级政府公告下达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任务。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严格监管,认真督促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在企业中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文化观,使企业自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努力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职工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真正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进一步加大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指导、协调和督促协同其他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日常检查、生产企业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管理、生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跟踪督办工作,开展行业性安全生产风险定期评估和事故统计分析。
3.进一步强化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派出所、工商所、国土站、规建办、电管所、交管办、中心校、水管站、农技站、广播站、卫生院、食药站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和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切实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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