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老师需要制定班级常规,园长更要有严格的园所管理规则制度。下面小编给大家搜集整理了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欢迎阅读!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
1晨检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
二看:看幼儿精神状态好不好,有无疲倦或不适面容,看皮肤有无皮疹、肿块,这是发现并隔离水痘、腮腺炎患儿非常关键的步骤。
三问: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况,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
四查: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检查有无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
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
2全日观察制度
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具体工作如下:
1、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
2、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
(1)看幼儿的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
(2)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
(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
3、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
对全日观察中有发现问题的幼儿,或带药入园者,离园时教师应告及时告知家长幼儿在园中的表现、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建议。
3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安全。
4、开学前后,教师要组织家长会,提请家长、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高度警觉周边环境安全工作。
4幼儿园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多功能室、游戏场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幼儿园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组织安全员定期检查场地安全和游乐设施安全。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5幼儿园班级教育活动教学安全制度
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
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6幼儿园班级教育活动教学安全制度
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
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7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1、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2、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3、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4、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6、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7、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10、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11、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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