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的协议书模板集锦10篇
在现实社会中,协议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签订协议书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想写协议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债务的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债务的协议书 篇1
债务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债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现甲方为清偿之前所欠债务与乙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1条 债务总额
1.1 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亿元(大写: 圆整)。
1.2 利息:自 年 月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
各期股权转让款的利息,计算公式为:
1.3 截至 年 月 日,甲方应支付的利息补偿款约为
万元;本金、利息合计约为 亿元(大写: 圆整)。
第2条 债务清偿
2.1 以转让****股权款清偿债务
乙方同意甲方在满足如下条件时,可以**** %股权转让款用以足额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
a.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将其持有之******股权 质押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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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名下,且办妥工商登记手续;
b.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与乙方就前述a项所述股权办妥强制执行公证(担保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为 )。 c.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将****所属之**** 价款补缴至 万吨,且该资源价款已补缴的证明经乙方认可; d.向乙方出具有关****的所有债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债权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债务),并出具保证函承诺****的所有债务(无论债务清单是否披露)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e.与乙方签署 年 月 日生效之******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为零元、乙方为受让方)、提供股权转让工商登记的所有法律文件。
2.2 若甲方满足2.1条所述各项条件,且于 年 月 日前与****
股权受让方(非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若股权转让价款低于第1条所约定之债务总额的,则甲方须以现金补足差额),并将不低于1.2亿元诚意金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则甲方转让****股权以清偿债务的期限届满日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第90日;否则按2.3款执行。
2.3 若甲方未满足2.1或2.2之任一条件的,则甲方应于 年 月日前,协助乙方办妥******股权工商登记过户手续、法人变更及公司章程变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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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若甲方满足2.1项下所有条件、且根据2.2或2.3款履行完 毕,则乙方承诺不再追究甲方的相应责任,并自2.1项下所有 条件满足之日尽最大努力协调公安局、检察院不再追求甲方因 涉嫌诈骗之刑事责任,但非因乙方检举的情形除外。
第3条 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3.1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陈述与保证如下:
a.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且不得用于抵偿乙方的债务;
b.根据甲、乙签署之有关******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甲方应将******股权转让给乙方,并办妥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等,但乙方无需实际该支付股权款;该《股权转让协议》之价格条款仅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便利而设,并非为乙方设定任何实际付款义务。
c.若甲方未满足本协议第2.1之条件或未足额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对甲方之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金正矿业股权、房产等)继续进行追偿。
d.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7日内,按照乙方或公证处要求提供、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还款协议、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署相关文件等。
3.2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陈述与保证如下:
若甲方将本协议第1条所述债务足额清偿或******股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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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乙方名下,且办妥工商登记手续,则乙方不再追究甲方之相应责任。
第4条 违约责任
4.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将******股权进行质押、公证和/或转让过
户,致使乙方无法实现债权的,每日按股权转让价款总额 的1%承担违约责任;
4.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补缴资源价款或未承担****之债务致使乙
方遭受损失的,按补缴资源价款或债务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
4.3乙方违反承诺追究甲方合同诈骗刑事责任的,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万元。
第5条 其它约定
5.1本协议系《股权转让合同》、《承诺及保证函》及《补充协议》
之补充约定;如本协议与上述合同、协议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规定的,按上述合同、协议执行。
5.2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应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5.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5 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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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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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的协议书 篇2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直接负责人名称
丙方:法定代表人名称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事宜,经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直接责任人和实际管理者为乙方。
第二条:甲方聘用丙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职位。
第三条:丙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因公司行为造成任何经济索偿或法律纠纷,均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丙方:(签字盖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附: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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