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商承诺书范文五篇
篇一:承诺书(工商1)
辉南县人民政府:
为维护国家考试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我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统称“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领导下,就做好201X年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做出如下承诺:
一、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我县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负责清理整顿销售、贩卖考试作弊通讯器材等违禁物品的场所和集散地,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打击违法生产、销售考试作弊通讯器材行为。县工商管理局局长陈立峰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涉考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各级领导者责任。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及省、市有关国
家教育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相关工作。
四、做好清理整顿销售、贩卖考试作弊通讯器材等违禁物品的场所和集散地工作。
五、联合公安机关查处、打击违法生产、销售考试作弊通讯器材行为。
六、对参加考试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回避制度。
如果没有履行上述承诺,导致201X年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出现失误,愿接受有关处罚。
辉南县工商管理局(公章) 负责人签字:
201X年5月 6日
篇二:承诺书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人/本企业于/变更/备案 登记申请。
本人/本企业已知悉《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暂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所有内容,现申请本次登记采取上述文件所述的商事登记方式,在取得本次商事登记营业执照后,会立即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文件,并承诺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文件后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设立登记由全体投资者签署,投资者若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为自然人请亲笔签字。变更(备案)登记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篇三:(工商局)承诺保证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人郑重承诺:
1、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公司的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
本承诺保证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注:以上所称“申请人”包括申请企业、全体股东、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办人或委托代理人)
申请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办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篇四:工商变更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向工商登记部门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及有关文(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时,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三、经营范围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保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保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缴纳出资等义务。
五、严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承诺人盖章(签字):
日期:
注:申请设立登记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申请变更登记或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时,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其中: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分公司由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字。
篇五:公司工商变更承诺书
本人(XXX,身份证:XXXXXXXXXXXXXXX)持有杭州XX科技有限公司10%的股权,现经双方协商本人欲将所持的10%股权转让给XXX,现郑重承诺如下:
1、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本人所持有的10%股权及相应的股东权利全部由受让人XXX实际享有,与本人无任何关系,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前仅系本人代为持有;
2、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本承诺书约定的价格为准,任何其他书面以及口头约定的价格均无效,经双方协商本次10%股权转让价格为伍拾万元人民币;
3、在公司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应事项时,应予以无条件的积极配合及协助。
承诺人: XXX
年 月 日
【有关工商承诺书范文五篇】相关文章:
1.工商承诺书范文
7.工商局效能承诺书
8.工商工作承诺书
本文来源:http://www.010zaixian.com/shiyongwen/30510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