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务合同委托书示例
一、目的
规范合同管理,防范合同纠纷,有效规避风险。
二、定义
2.1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与公司以外的法人、其他组织 及自然人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2.2协议的定义:
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只要协议对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具体和 肯定的约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协议书”的名称,一经双方签署确 定,即与合同一样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
2.3合同的分类:
2.3.1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设有规范,并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特别规 定,也未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
2.3.2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分为诺成 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 立的合同;
2.3.3按照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 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或当事人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 律或当事人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
2.3.4按照双方是否互负给付义务为标准,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 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的合同,如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 方当事人负给付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2.3.5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 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 买卖、租赁等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不必向对方当事 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2.3.6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凡不以他种合同的存 在为前提即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为主合同。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 独立存在的合同为从合同。
三、适用范围
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以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等平等主体之间签订 的所有合同和协议。
四、职责
4.1合同签订、履行部门:
4.1.1负责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履行合同。
4.1.2审查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对整个合同负责,保证合同全面履行。
4.1.3负责合同对方信息的收集、法律评审申请的提交、法律评审意见的打印、合同 评审过程的跟进及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合同取送工作。并对合同签订过程中产生的纸 质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负责。
4.2计划财务部:
4.2.1对合同价款进行形式审核,审核收支主体、收支方式、收支凭据、收支时间及 税务承担等财务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合同中所涉及的财务方面风险做出评估。
4.2.2根据已签订的合同履行进度付款和收款。
4.3综合管理部:
4.3.1在合同签定过程中,负责配合各业务部门联系公司法律顾问做好合同的法律评 审工作;对合同形式、主体内容的合法性、纠纷解决等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同时负责 审查合同的操作规范程度及材料提供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3.2保管公司合同专用章,负责为合同用印;
4.3.3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将合同进行编号存档,对并合同存档的及时性、完整
性、保密性负责。
五、制定与改废
本管理规定的制定与改废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经行政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六、管理内容
6.1合同签署权限
6.1.1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外签署合同。
6.1.2公司总经理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对外签署公司的各类合同。
6.1.3公司其他人员经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授权,可以在授权范围内签署合同。
6.1.4未经总经理许可,不得对外签署担保合同。
6.1.5在被授权人有违法、违纪行为、职务变动等丧失代理权的情形时,授权人应及 时收回授权并负责落实。
6.2取得授权
6.2.1被授权人应在公司有关授权管理确定的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
6.2.2如需对外出具授权书,应经总经理批准,内容应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并由综合 管理部留存一份。
6.3资信审查:
合同签订部门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确保合同能实际、全面、及时履行。
6.3.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包括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超出 经营范围、特种行业是否具有资质证书等。
6.3.2授权委托书,包括:受托人姓名、受托事项、权限范围以及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单位的名称与加盖的印章是否一致等。
6.3.3签约对方的履约能力。
6.3.4合同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等。
6.3.5将资信调查结果填入《资信调查及审批表》中,并按照要求进行审批签字。
6.4草拟合同文本
6.4.1所有签订的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形成合同文本。
6.4.2合同文本应具备以下条款和内容:
a.合同双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b.合同标的(注意标的的完整性);
c.数量和质量(质量标准应明确);
d.业务联系的方式:邮件、传真、电话等(用于双方订单或计划的下达);
e.价款及付款方式;双方用于结算的'《回执单》、《结算确认单》格式及指定签字人; f.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
g.违约责任(应明确具体);
h.解决争议的方式(尽量约定由我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管辖);
i.双方约定的其他必备条款。
6.4.3如对方出具的合同文本,也要保证使合同具备“6.4.2条款“所列的内容。
6.4.4对于续签的合同,应按照“6.4.2条款“所列的内容进行检查及补充。
6.5合同评审:
6.5.1合同文本草拟完毕后,应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综合管理部进行公司 法律顾问评审,综合管理部将法律顾问意见回复合同签订部门。
6.5.2公司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合同签订部门要将 法律意见材料打印,与合同一并存档。
6.5.3合同签订部门对公司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进行评议,并依据实际与合同对方进 行协商或对合同文本内容进行调整后提出签订申请,同时填写《合同签约评审表》,按 照审批顺序进行签字审批。
6.5.4各部门在合同评审时要注意:
a.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 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b.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 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c.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 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6.6合同盖章、存档
6.6.1凭全部审批通过的《合同签约评审表》和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到综合管理部盖 章,综合管理部将对合同进行登记编号。
6.6.2所有合同原件均交归综合管理部档案室进行存档备查。
6.6.3所有经济类合同综合管理部应交一份合同复印件给计划财务部备案。
6.7合同的变更
6.7.1合同的变更应签署补充协议;
6.7.2补充协议也要填写《合同签约评审表》,并按照审批顺序进行签字审批。
6.7.3补充协议份数应和原合同一致,并应该按照原合同存档程序和原合同一起存档。
6.8合同的检查和监督
6.8.1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可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的情况进行检查 和监督。
6.8.2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对公司正在运行的相 关规定、标准、流程进行更新。
七、其他说明
7.1凡是对方(客户)不同意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情况,需要业务部门签订单方合同或 协议,并按照第“6.3、6.4、6.5、6.6条款”内容进行。
7.2供应商类合同原则上不允许签订单方协议或合同,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审 批后方可签订单方合同或协议。
八、相关文件
8.1《资信调查及审批表》
8.2《合同签约评审表》
九、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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