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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例会监理发言稿

实用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工地例会监理发言稿

  监理的发言着重点在于监察、发现问题和给出整改意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工地例会监理发言稿,欢迎阅读参考。

  工地例会监理发言稿篇1

  建设单位:

  宣布第一次工地例会开始。

  监理单位:

一、监理的会议制度:

  1.监理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

  监理部全体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有关人员;施工单位生产经理,安全、质量、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

  23.每次监理例会内容:

  上周施工情况,下周工作安排,生产安全情况,上周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4(1)监理例会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

  (2)首先由施工单位生产经理汇报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及质量情况,检查上周计划的完成情况,下周计划安排,分析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及对策等,施工单位其他人员补充。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就各自分管工作发言。

  (4)总监代表总结。

  (5)由监理单位整理会议纪要,会签后于次日下发与会各方。

 二、监理方介绍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及分工内容

  三、总监代表的职责范围及分工:

  总监代表可按总监的授权行使总监的部分职责和权力。(以下内容除外: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安全责任,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四、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关系:

  1.监理与建设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规范规定:监理单位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无合同关系)。监理规范规定:监理单位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3.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是建设单位驻工地唯一合法代表。

 五、监理的责任:

  1.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主要责任;监理单位对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程序责任。

  (1)工程上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是合格的产品,不合格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2)每道工序必须达标,不达标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竣工工程必须达到使用功能和设计要求。

  (4)强制条文的执行责任(包括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强制性规定和建筑材料使用的强制性规定等)。

  3.岗位责任。对监理单位负责;不论是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都要对工程项目实行终身责任制,出现工程事故将追究法律和刑事责任,不因工作调动或退休而中止追究责任。

  4.合同责任。监理必须对业主负责,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如审查工程量,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投资进行控制,对工程进行隐检、见证、旁站、巡视等。

 六、监理内容及监理程序: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监理委托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监理的工作内容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关系。

1.投资控制原则

  (1)进行工程计量。监理工程师将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签发付款证书。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3)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4)处理费索赔。积极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

  (5)审核竣工结算。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2.进度控制原则

  (1)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控制工程进度

  (2)抢工程进度不得有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应用动态控制方法主动控制工程进度。

3.进度控制方法

  (1)审查承包单位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计划安排是否合理。

  (2)审查承包单位编制月进度计划,使承包单位能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

  (3)审查总、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4)定期地、经常地收集由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进度报表资料。

  (5)由驻地监理人员现场跟踪检查建设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

  (6)由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现场施工负责人召开现场会议,获得建设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了解施工过程中的潜在问题。

  (7)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

  (8)计划实施中,监理对承包单位的实际工程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实施动态控制,如果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协助承包单位采取措施挽回工程进度。

4.质量控制原则:

  (1)监理单位将依据工程建设文件、设计文件、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尤其是强制标准的规定,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督、控制和检查,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质量控制应以预防为主,预防与跟踪控制结合的原则。

5.质量控制方法:

  (1)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在施工单位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指导施工全局、统筹施工全过程的重要技术文件。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提交监理单位审核。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现场实际条件进行编写,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如有变动应取得项目监理的核准。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分项工程要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2)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诸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落实到位并正常发挥作用。

  (3)严格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制度。总承包单位选定分包单位后,须将分包单位的资质材料及分包合同报监理单位审查。未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如发现分包单位所报资质资料有伪造不实的情况,或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分包单位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能力时,监理单位可提出辞退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应予执行。

  (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材料试验、设备检验及施工试验制度。

  (5)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材质和性能试验单,有些材料(如水泥、钢筋、防水材料等)还应具备复试合格证明书,监理可随时进行抽查,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坚持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不合格产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

  (6)建立工程隐检、预检、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验收制度。

  1)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地巡视,针对工程实际情况,明确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和关键控制点。在巡视中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质量问题。

  2)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做好自检、复检、交检、抽检等工作。

  3)对于隐检工程的验收,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填报有关报表及检查记录,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监理工程师一起到场进行验收。经检查质量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可以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7)以检验批质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子分部工程质量,以子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单位工程质量。

7.对工程资料的管理:

  施工单位要在每周监理例会前一天将周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月进度计划和月工、

  料、机动态表要在每月的25日前上报监理单位;报表和工程资料管理要规范,内容要准确,上报要及时,上报要与施工进度一致,填报日期要真实,不得随意填写或涂改填报日期。

8.对安全工作的要求:

  (1)安全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如何强调都不过分,并应以预防为主。出现安全事故不能瞒报,应及时上报,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

  (2)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质量事故。

  (3)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内容。

  (4)施工单位必须在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桩基工程、深基坑开挖、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等施工前,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

  (5)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桩基工程、深基坑开挖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要定期对基坑边坡位移及沉降进行检测,并形成记录。

  (6)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在施工前必须根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7)施工现场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由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部经理组成。

  (8)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明确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职责范围。

  (9)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每50人必须设1名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每个劳务企业不足50人的至少设一名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必须承担兼职安全员职责,每班作业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对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10)施工单位要每周进行一次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要有检查记录并报监理单位。

  (11)项目监理部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12)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进场施工。

  (1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岗位证必须报监理单位审查。

  (14)要做好施工现场防扬尘工作,做好路面硬化和洒水降尘、土方覆盖、出场车辆清洗、垃圾定点存放等工作。

  最后,监理公司要求“某某工程项目”监理部认真、全面地履行监理合同的约定,尊重建设单位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范、标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监理人员守则,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同心协力、保质保量按时圆满完成“某某工程项目”,交给建设单位一个完美的答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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