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浅析孟子的社会分工学说论文
孟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面系统阐述社会分工的思想家。他关于“劳心者”与“劳力者”分工的论述揭示了最基本的社会分工现状,孟子还对社会分工的现象的必要性和其导致的社会不平等现象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因此,对孟子学说的解读对于我们认识社会分工现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孟子社会分工学说的基本内容
孟子对社会分工的现象进行了描述和说明,通过其详细的论述我们不仅可以看出孟子对社会分工必要性的认可,并且还可以透视社会分工背后隐藏的社会不平等现象。
(一)社会分工现象阐述
“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卜之通义也。”“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是孟子有关社会分工的集中论述。其中,“君子”指官吏,即劳心者、治人者,即我们所说的脑力劳动者;“野人”指居住于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即劳力者,治于人者,即我们认为的体力劳动者。这段话的意思是,有劳心、有劳力之分,劳心者治劳力者,劳力者被劳心者统治。劳力者依靠劳心者占有的生产资料而吃饭,劳心者依靠劳力者生产的食物而养活。孟子认为,这就是天卜通行的原则。孟子的这些阐述指出劳心者与劳力者是社会最基本的分工,分工的基本内容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问的差别,而分工的依据则是是否占有生产资料。
(二)社会分工的功能
“或劳心,或劳力”“天卜之通义也”。“劳心”“劳力”的分工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产物,社会分工对社会进步和生产发展也是必要的。孟子认为,社会分工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基本要素,要维持人们的物质生活,必须对生产劳动进行必要的分工,同样一个健全的社会不仅有从事于物质生产的劳动者,而且也要有从事于“仁义”之类的劳心者,两者同样都对社会有所贡献,都是在“食功”。从人类历史的发展来看,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劳动产品有了乘}l余,于是一少部分占有更多生产资料的人脱离了体力劳动,专门从事管理工作,他们就是“劳心”者。而大部分仍然从事体力劳动的人,他们就是“劳力者”。“劳心者”与“劳力者”的出现也就是“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分工的出现。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第一次重大的分工。有了一部分脱离体力劳动的脑力劳动者,社会的生产和管理有了秩序,生产效率自然就提高了,同时,社会有了分工,大家各司其职,社会也就稳定了。
(三)社会分工与社会不平等 社会分工必然会导致人类社会的不平等现象。“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孟子认为:“治于人者”不占有生产资料,他只能依靠拥有生产资料的人,并从事农业生产劳动而得到食物;但是“治人者”却不同,他们占有生产资料,然而不从事农业劳动,因此,他只能是依靠从事农业劳动的“人”提供食物。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从一定程度认为孟子通过这些论述揭示了由于社会分工而带来的不合理、不公正:“劳心者”不劳动而得到食物;“劳力者”终年劳动,还要为“劳心者”提供食物。在人类进入奴隶社会以来,脑力劳动就是统治阶级的特权,而被统治阶级只能从事体力劳动,他们被剥夺了生产资料而只能依靠统治阶级生存。统治阶级利用脑力劳动制造出一系列统治手段压制体力劳动者,并利用一些思想愚弄他们。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卜层人民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劳心者”阶层,这正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一个社会不平等的现实,脑力劳动者在社会上是被全社会人都向往的一个群体,人们很合理地认为体力劳动比脑力劳动低卜,并且脑力劳动者统治体力劳动者也是必然的。虽然孟子也认为“劳心者”和“劳力者”在社会中各司其职,各自有各自的作用,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的现实。因此,社会分工的存在必然会导致不同程度的社会不平等现象,从事不同类型劳动的社会成员的社会不平等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社会分工的结果。
二、孟子社会分工学说的意义
孟子的社会分工学说不仅首次在历史上指出了社会分工的现实从而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而且在今天这一学说也不失其重要意义。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社会的分工越来越复杂,现代社会的分工表现为各种职业的分工,尽管职业种类复杂多样,但从根本上来说可以归结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两者的分工。体力劳动者的劳动创造了社会的物质基础,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脑力劳动者主要从事上层建筑方面的工作,在维护社会秩序,整合社会资源方面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对社会的进步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每个社会的不平等现象很多却不能不说是由这种不平等的分工引起的,每一个社会里,人人都梦想摆脱体力劳动挤进脑力劳动的群体,因为自出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以来,社会都默认了脑力劳动在社会上无论在物质上还是社会地位上都占有的比体力劳动多,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社会曾出现的“脑体倒挂”现象被认为是一个社会的病态现象,所以每个社会的人一方面承认“劳心”与“劳力”的分工是社会的不平等现象,但同时都在追逐从事脑力劳动的职业,而且认为脑力劳动者应该比体力劳动者的报酬多,地位高。所以,孟子在两千多年前提出的“劳力”与“劳心”的分工思想即使在现代社会也是社会分工的基础,因而他的学说不仅有巨大思想史意义,而且对于认识现代社会的一些现象仍然具有很大参考价值。
三、孟子社会分工学说的局限性
孟子的社会分工学说像其他很多思想家的思想一样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首先,孟子虽然指出了社会分工对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要性,但是他并没有从根本上说明当时社会分工出现的真正原因。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也就是人与人之问关系的基础,因而“劳力”与“劳心”的分工的本质是生产资料占有的不平等,而孟子更多是从社会分工对于社会的功能来论述社会分工出现的必要性的,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当时的统治者的利益。其次,孟子并没有把社会分工看成是历史的产物,而看成是永恒不变的法则“天卜之通义也”。以历史的观点来看,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体力劳动向脑力劳动者流动的障碍在不断减少,而且,社会上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在不断减少,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减小的可能性也在增加,社会的分工越来越表现为职业之问的分工。更进一步说,劳心、劳力的分工未来必然会消逝的。孟子的这种学说在一定程度上为当时由于劳心与劳力分工的不平等引发的阶级不平等现象的合理性作了辩护。
孟子社会分工学说在两千年前第一次全面系统阐述了社会分工的存在极其必要性,尽管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他的学说存在着一定历史局限性,但是,我们不能用科技取得巨大进步,文明高度发展的背景卜的眼光来苛求古人。毕竟他的思想正确敏锐地揭示了自阶级社会以来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为后人进一步研究打卜了坚实的基础,具有伟大的思想史意义和不可磨灭的现实意义,我们应该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公正地评价孟子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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