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自查报告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巩固成效、建立长效、全面推进我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程
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村委会组织法》和17号、浙村发〔2005〕2号文件为依据,按照“规范、创新、提高、落实”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面推向深入。不断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大力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健全了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了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了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要求,有效的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根据浙村发[2005]3号文件精神,认真对照工作要求,在全区开展了一次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初见成效。
从2004年10月初开始,通过一年多来的走访调研、制定计划、出台文件、召开会议等工作形式,以第七届村级组织换届为有利契机,在我区抛起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新高潮,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日益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好评。
目前全区七个乡镇172个行政村,依法推选产生了6320名村民代表(其中男5586人、女734人),在村民代表中依法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1337人,在村务监督小组内依法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752人,设立村务公开栏218个,意见箱212只,进一步落实了财务逐项逐笔公开、重大事项落实一事一议制度、财务报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事前审核签字、落实了村级班子民主听证(恳谈)会制度、建立了村民自治章程。通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推进,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与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前相比有了明显的进步,受到广大村民的欢迎和支持,上访明显减少,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加强领导、组织健全
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适应当前农村发展新形势,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需要。一年多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
一是各乡镇在领导干部调动后,及时调整、补充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人员,确保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延续性。二是乡镇党委、政府逐步意识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任务,事关本区域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事,只有常抓不懈,才能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三是在村级班子换届过程中,通过宣传引导,严格落实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的依法产生,为今后三年推进我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奠定基础。在选举中民政局与组织部始终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贯穿于整个过程。推选了一些热心于村级事务发展、群众公认度高、善于发挥作用的优秀人员进入村委会;另一方面通过提倡和引导党员依法推选为村民代表,使村民代表充分体现了先进性和民主性。四是换届结束后按照(吴委发[2004]35号)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村务监督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并代表村民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工作。
(二)明确职责、完善机制
一是在选举过程中紧紧围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提出的要求,按照吴委发[2004]35号文件精神和各自职责依法指导,选举产生了村委会成员606名(主任171人、副主任59人、委员数376人),基本符合民心、民意,体现了村委会选举的民主性。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民政部门积极发挥组织作用,及时掌握新班子成员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动态,加强沟通和协调;组织部门组织村支书的培养教育(6月10日—6月15日对村支书进行民主法制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培训),抓好年底村干部民主评议、奖惩等新机制的出台;纪委加强对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各乡镇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新调入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明确职能。
如在选举前埭溪镇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村干部进行谈话,推进了工作进展;各乡镇农经办对依法选举产生的村财会人员、民主理财小组部分人员举办了培训班(换届后新进入的人员已列入今年下半年培训计划);财政站、农经办、村级财务指导服务中心利用今年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全面开展了对172个村的村干部任期届满进行了财务审计工作,促进了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建设。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1、进一步完善了村务公开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以来,一是完善了村务公开的内容;二是规范了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各村都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了村务公开栏,财务公开表由村级财务指导中心落实专人张贴。从05年7月1日起,各乡镇在总结前阶段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和规范财务逐项逐笔公开。一般的村务做到每月公开一次,重大事项做到一事一公开;如道场乡道场浜村按照村民代表的要求换届前对财务进行了重新审计,张贴公布后村民比较满意。各村在建立村务公开栏的同时,都设立了意见箱和举报电话。
2、进一步规范了民主决策机制。换届后对新班子成员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一是推进了村级民主决策,全区94%的村已实行了重大事项一事一议民主决策,落实了行政村重大事项向党委政府报告制度,便于党委、政府加强督促和指导;二是全区已基本落实了村级事务经村民代表民主决策,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并完善了决策责任追究制。如埭溪镇的观石村因村办公用房破旧,在换届后依法经村民代表民主决策,同意今年建造,并报镇党委备案,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
3、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管理制度。一是推进了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建立了依法按章治理村务能力,结合浙江省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村发〔2005〕2号文件),由区民政局重新拟定了吴兴区村民自治章程,供乡镇、村制订参考依据,各乡镇结合区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埭溪镇已出台《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道场乡出台了《村级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具体操作要求和标准》,环渚乡把各项制度汇编成册下发到村;二是强化了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审批制度、现金结账制、备用金制度等八大项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同时为规范和节约村级日常开支,对村干部开支标准特别是业务招待费作出了统一规定;通过各乡镇检查来看,普遍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5%左右。三是规范了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换届前有80%的村支出是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先审核,再审批支出、报账,从2005年7月1日起所有行政村的财务支出必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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