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企业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那么大家知道企业的环保责任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企业环保责任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自然万物都生存在一个链条上,它就是生物链。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企业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大自然的生物链条上应该包含更多个环节,企业也应该被纳入其中。既然企业存在于生物链条上,就应该遵循自然生态法则,而这也正是企业,尤其是草原上的企业要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环保责任的最为根本的原因。
关键词:生物链;草原企业;环保责任
1 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学术界关于企业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已有不少研究成果,概括起来,主要从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生态伦理两个方面进行了研究。
1。1 企业社会责任
刘俊海在《公司的社会责任》中指出公司不能仅仅对股东负责,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盈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同时致力于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而这诸多社会利益中就包括环境利益。
王春和等在《中国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将企业的社会责任进一步细分为个体责任、市场责任和公共责任。其中企业的公共责任又包括企业对政府的责任,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和企业对生态环境的责任。
上海财经大学任重道和华东师范大学朱贻庭教授在其合著论文《利益相关者权利与企业社会责任》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深入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根源。有权利就有义务,企业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成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某些绝对责任,而这些绝对责任就涉及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1。2 企业生态伦理
企业生态伦理又称为企业环境伦理,是处理企业与生态关系的伦理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的总和,它是企业的一种无形的道德规范,促使企业能够自觉地不做有损于社会的事情。中国海洋大学王琪教授在其《企业生态伦理的时代价值》中认为:
(1)企业与周围环境应保持一种协调关系,否则必将招致自然的报复,危机自身的生存;
(2)企业向自然索取的同时也有保护自然,维护生态平衡的义务;
(3)企业在实现利润的时候要考虑到企业以外的主体的正当利益,要在不损害社会利益、后代利益、生命和自然界利益的前提下谋求利润。
华侨大学曾武英和陈雪琼将生态伦理与企业的社会责任联系起来,在他们合作的《谈谈生态伦理与企业的环保责任》中,指出企业的生态伦理意识是企业环保责任的前提,企业的环保责任又是企业生态伦理意识必然延伸。
可见,学术界对于企业与生态环境关系的问题见仁见智。本文在继承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以及生态伦理分析成果的基础上,从不同于权利义务的生物链角度来分析企业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2 草原上的企业是生物链上的一环
众所周知,自然万物都是生物链上的一个环节。生物链是由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互相提供食物而形成的互相依存的链条关系。生物链也可以理解为自然界中的食物链。食物链的概念由英国牛津大学埃托(Elton,1917)最早提出。食物链是指在生态系统中,生产者所固定的能量和物质,通过一系列的取食和被取食关系而在生态系统中传递,各种生物按其取食和被取食的关系而排列的链状顺序。食物链形成了大自然中“一物降一物”的现象,维系着物种之间天然的数量平衡。比如:植物长出的叶和果为昆虫提供了食物,昆虫成为鸟的食物源,有了鸟,才会有鹰和蛇,有了鹰和蛇,鼠类才不会成灾……当动物的粪便和尸体回归土壤后,土壤中的微生物会把它们分解为简单化合物,为植物提供养分,使其长出新的叶和果。就这样,生物链建立了自然界物质的健康循环。
然而,时代变迁,社会发展,很多自然原本没有的东西被人类一一创造出来。这些发明创造在为人类提供着诸多方便的同时也在以各种方式影响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大自然。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使用的电冰箱、冰柜释放出大量的`氯氟烃化合物,破坏了大气中的臭氧,引起全球气候变暖。这就说明一个问题: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生物链条上应该包含更多个环节,企业活动也应该被纳入其中。
具体到草原上的企业来讲,它们究竟处于草原生物链上的哪一个环节呢?我们以下图为例来说明问题。
我们可以将上图理解为一个简单的“草原人工生态系统”,在这个生态系统中存在着多条生物链,而企业处于中心的位置,扮演着生态系统调控者的角色。草原处于最底层,是因为草原是动物、植物、人、企业生存的载体,没有了草原,一切将化为乌有。在草原上,草是大命,剩下的都是小命,小命要靠大命才能活命。人位于系统的最高点,并不是因为人类是自然中地位最高,身份最为尊贵的,而是因为自然赋予了人类高于其他生物的智慧,人类就有责任和义务将这种智慧充分发挥出来,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
我们从这个大系统中再分离出动物、企业和草原,举一个草原上最简单的食物链作为例子,它由三个角色组成:狼,羊,草。
在这个链条中,三者是缺一不可的:没有了狼,草原上的羊就会泛滥成灾,草原就会被羊啃成沙漠;没有了羊,狼就会没有食物,那么人就会遭殃;没有了草,那就更不行了,狼、羊和人都无法生存。而当企业出现在这个链条中时,它将会打破原有的平衡。我们就以生产羊绒服装的企业为例,制作羊绒服装,需要大量的羊绒,因此,牧民们饲养的羊的数量就会成倍增加,然而草的数量是既定的,这样一来,草原的生态平衡就会被破坏。如果企业采取一些措施(例如创新技术,提高羊毛的利用率;帮助牧民提高草场的亩产量;改良草种等等),就可以减少破坏,草原生态系统就会形成一个新的平衡。但如果企业只顾着追逐利润,对草原生态系统平衡与否的问题置之不理,那么企业的长久生存就是必然不能实现的。平衡状态被打破了,链条上所有的环节就都会紊乱。
正因为如此,在草原生态系统中,草原企业才应该与草原上的其他生物以平等的身份相互依存,共同维护自然的生态平衡。大自然赋予人类高于其他生物的智慧,并不是让人类随意地支配和掠夺它的财物,而是让人类在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兼顾自然的价值和权利,最大限度地促进大自然的稳定发展。而企业作为一个更为高级的人的组织,更不可以凌驾于大自然之上,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置身于自然生物链之中的,而且在人类社会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企业不仅仅是生物链上的一个环节,更是生态系统的调控者,应该发挥其科技能动作用,正确处理与大自然的关系,为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使人和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
3 结论
企业应转变观念,强化环保责任。传统的观点认为,企业是股东的企业,因而企业唯一的责任是为股东创造利润。这种否认企业环保责任的观点显然是不正确的。企业应该尽快转变传统的“企业的使命是利润最大化”的观念,认识到企业只有承担环保责任才会取得长远发展。同时,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绿色企业文化体系。企业文化是企业的价值观,指导企业的一切行动。因此,企业在思想上应该以绿色价值观为指导,积极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把强化环保责任作为一种新的管理理念,在企业的管理哲学、价值观念、道德观念中体现,并通过制度的形式使之成为企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通过实施各种文化活动来推行,以提高企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
参考文献
[1]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
[2]王春和等。中国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1)。
[3]任重道,朱贻庭。利益相关者权利与企业社会责任――兼论企业的环保责任[J]。道德与文明,2007,(1)。
[4]王琪。企业生态伦理的时代价值[J]。理论学刊,2001,(4)。
[5]曾武英,陈雪琼。谈谈生态伦理与企业的环保责任[J]。商业研究,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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