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教师的素质,培养和造就能够满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是关系到能否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能否实现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的重要工作。人们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已经总结出加强教师的专业化建设既是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内在需要,也是促进教师素质提高的重要措施之一。教师素质的提高,一方面有赖于我们促进教师素质提高的机制否完善,是否健全;而另一方面就是有赖于教师本人的努力。律师、医生等职业之所以成为专业,除了其社会地位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律师、医生本身对自己以及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一种正确的认识,这种正确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自我评价。本文旨在通过对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几种主要机制简要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讨论教师的自我评价,并就有效开展教师的自我评价的策略,阐发一些观点,以期通过教师自我评价意识的增强和自我评价能力的提高,来推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一、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机制
从一名学生到成为一名合格教师的过程,是一个需要个体长期努力和各种促进个体从教素质提高的机制共同作用的过程。对于大部分教师来说,他们都是经过了高等学校的培养,经过到学校的见习、实习,并接受一定的在职培训,通过教师自己的教学实践而逐步成为一名合格教师的。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经过了大学的培养机制(包括见习、实习机制)、进修单位的培训机制、校本培训机制、学校评价机制和各种奖惩机制等,经过这些机制的共同作用,再加上教师本人的主观努力,他才有可能从一名师范生或大学生成为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教师。在这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多种机制中,除了制定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政策外,发挥着最重要作用的机制主要有三种,一是大学尤其是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院)的培养机制,二是对现任教师的培训机制,三是学校管理中的教师评价机制。
1.培养机制
教师的培养机制是指有关教育机构培养教师的各种制度以及它们间的关系的具体运作方式。在我国,承担培养教师的主要机构是师范类大学和学校,目前,由于教师地位的日益提高、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逐步实施、以及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的逐步形成等原因,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生的从教比例也正在逐步提高。因此,教师的培养机制不仅仅涉及到师范类学校,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涉及到非师范类学校;同时,培养不仅仅是包括对未来教师的培养,也包括在职教师所接受的学历教育。
毋容置疑,教师培养机制的完善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教师专业化程度的高低,因为从成熟的专业六大特征(专业知能;专业道德;专业训练;专业发展;专业自主;专业组织)来看,它是促进教师专业知能、专业道德、专业训练、专业发展的重要机制。近年来,我国师范教育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包括师范教育体制、专业设置、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改革无不都是为了能最有效地促进未来从事教学工作的学生素质的提高。可以说,如果我们的毕业生在即将从事我们的教育工作之前,已具备了很高的教师专业素养,那么,我们的教师职业成为一门真正的专业就为时不远了。
2.培训机制
对教师的培训通常是指由于社会和学科知识等方面的发展,现任教师应该进一步接受有关学科知识更新、业务素质提高等方面的再教育,不断“充电”,以更好地胜任教学工作。所谓教师的培训机制也就是有关教师进修提高的制度以及它们间相互关系的运行方式。长期以来,我国教师的培养机制和培训机制一直是分开运行的,它们分别承担着培养教师和提高教师素质的职责。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人,以及教师职业专业发展理论和终身教育思想的不断影响,这种条块分割的格局正在被逐步打破,对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正在逐步朝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这种教师职前、职后教育的一体化的改革,无疑是为了形成一种更有效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机制。“需要不断地学习进修”是专业化的重要指标之一。 3.教师评价机制
当我们简要地了解了教师教育的两种主要机制——培养机制和培训机制,在承认它们对教师专业化发展方面具有很大作用的同时,我们有必要对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机制——教师评价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
从时间上来看,教师接受培养和培训的时间是非常有限的,而与教师教学生涯伴随始终的教师评价则要比它们长得多,况且,教师的教学是一门实践的艺术,教师教学观念的更新、教学实践能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学校的日常管理下的教学实践中不断完善的。也就是说,教师的专业自主发展是与学校的教师评价工作,伴随始终的。从这点来说,教师的自我评价对于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意义重大。
二、教师评价的核心——自我评价
教师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而重要的活动,正是由于这种复杂性和重要性使得“没有哪个领域如教师评价那样持续地成为研究的热点”。就其复杂性而言,在很大程度是田教师评价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1.教师评价的特殊性
这种复杂性和特殊性主要来源于:
(l)教师角色的多样性
教师这一职业是一个多重角色的职业,在学校教育中,教师在不同的情境下,常常拥有多种身份,担任各种不同的角色。美国心理学家林格伦曾把教师的心理角色归纳为三大类:教学和行政的角色(包括教员、课堂管理员等),心理定向角色(包括教育心理家、人际关系的艺术家等),自我表现的角色(包括学者、父母形象等)。也有人认为教师的角色主要有“权威者角色”:包括知识的传授者、团体的领导者、模范公民、纪律执行者、家长代理人;“心理工作者”:包括朋友与知己、人际关系的艺术家、心理治疗者。由于人们对不同角色的不同期望,致使“人们普遍认为,教师这一职业,是角色冲突的一种典型情境”。这就使得我们在对教师进行评价时,究竟是应从多种角色出发,还是应该突出某种角色时,常常遇到不少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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