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县水土流失严重,危害大。
安县的水土流失面积广,危害大。特别是汶川地震后,滑坡、泥石流频发,自然灾害十分严重。如 2013 年的“7. 9”特大暴雨,洪灾、泥石流损毁水利设施的直接经济损失达 3. 25 亿元。其中堤防受损 120 处/27. 37 公里,护岸受损 40 处; 水闸坝受损 8 座; 灌排渠道损毁 180 公里 /2384 处; 塘坝受损 744 口; 机电泵站受损 27 座; 水电站损毁 12 座; 农村集中供水站管网损毁 70 余公里/12 处供水站; 茶坪河、干河子河床淤积严重,淤积量达 22 万 m,河床抬高,河道行洪能力大大降低,严重威胁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坡耕地土壤费力下降,有机含量降低; 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大量的泥沙淤积水库,蓄水能力大大减弱,渠道淤泥阻塞,影响了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
2 安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
2. 1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着。
安县截止 2014 年已实施了国家农发水保、国债、拉动内需、灾后重建、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生态修复等水保项目,完成了安昌河、驴子河等12 条小流域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成了一大批水土保持重点片示范工程。通过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地方重点治理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258. 41km,其中坡改梯 6. 70km,水保林 69. 11km,经济林23. 59km,封育治理 89. 66km,其他 69. 36km,总投资 16388. 4 万元。水土保持为安县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夯实农业基础,发展社会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
2. 2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格局已经形成。
早在 2007 年安县县委、县政府就以安县被列为四川省第三批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试点县为契机,出台了《安县城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安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管理办法》等相应文件,并将水土保持工作列入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把开发建设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发改立项备案的前置条件。
并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出台的《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4〕1041 号) ,建立健全了监督执法体系,增强了执法力度,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稳步推进,“三权、一方案、三同时”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使我县水保方案报批率、水保方案实施率、水保方案验收率均达 90% 以上,有效遏制了人为的、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加快了安县生态环境建设步伐。
2. 3 创建水保科技示范园,突出示范效果,强化带动作用。
安县抓住实施国家农发水保项目的机遇,紧紧围绕科技富民、结合新农村建设,创建了严家沟小流域 - 猫儿沟水保科技示范园,建立了坡耕地土石坎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示范 5. 33hm,果苗栽培与管护技术推广示范 13. 33hm.通过水土保持技术推广,使农民基本掌握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使用技术,提高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水平。2013年,该示范园作为绵阳市乡村旅游节的参观现场之一。通过示范园区示范种植,红心猕猴桃已在安县推广种植,目前种植面积达 6000 余亩,生态、经济效益显着。
2. 4 以项目为依托,科学布置水保措施,促进新农村建设水保项目治理区通过高标准改造坡耕地、科学合理布设蓄、引、排、灌工程体系,拦截地表水、规范排泄径流,有效遏制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合理布置生产道路,解决田间作业条件,提高了劳动效率。大力发展猕猴桃、核桃等经果林种植,调整产业结构、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小流域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
3 存在的问题。
3. 1 治理步伐仍然缓慢,水土流失治理标准相对较低。
虽然经过多年的治理,水土流失有所控制,但目前仍有 519. 95km的水土流失面积还未治理,而且地震后山区的滑坡、泥石流仍无法预计。
3. 2 矿山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长远而严重的影响。
安县矿产资源主要分布于山区,现有矿山 39 处。山区箐深坡陡,降雨量丰沛,加之地震的影响,这些山区极易造成水土流失。而因矿藏开采而产生的大量弃土弃渣、扰动地面,易产生人为的水土流失,区域生态环境遭到不可恢复性的破坏,必将影响到当地的生态环境的修复与建设,这种影响是长远的,而且还可能是灾难性的。
3. 3 投资机制薄弱,严重制约了水土保持的发展。
水土保持是一项国补民办的公益事业,投资大、见效慢,治理水土流失仅仅依靠国家的投入是非常有限的,而地方政府投入治理资金的能力有限,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原有的水土保持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4 治理建议。
4. 1 广泛宣传,加大预防监督力度,防止人为水土流失。
一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引导人们珍惜水土资源。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破坏水土保持、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惩治不法分子; 三是要切实贯彻落实开发建设项目与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制,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办案水平,增强工作效率,为全线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4. 2 合理控制工矿企业数量,尽量减少水保设施和地貌植被人为破坏。
矿藏开采是造成山区水土流失的主要源头,建议适当集中或取缔部分矿山; 政府应加大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专项治理的督察力度。
4. 3 政府引导,大力培育水土保持产业基地,示范带动。
政府在加大宏观调控和协调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对农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生态工程等项目实行统一规划,进一步把工程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培育符合当地资源与经济发展优势的产业,如发展核桃、猕猴桃等林果产业基地,并通过产业的发展,带动生态建设。
4. 4 建立激励机制,多方筹集资金。
要根据不断发展的水土保持新形势,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刚性政策,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多元化投入机制,其中包括政策支持、金融支持、享受权益、鼓励表彰等,吸引社会及民间闲散资金投资开发水土资源,拓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资金来源,调动全社会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如“反租倒包”、“以奖代补”机制的进一步推行和完善。
参考文献。
[1]2014 年安县水土保持统计年报。
【安县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治理建议论文】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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