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学期,因受老师的鼎力推荐,我买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书,作者是美国的乔治.塞尔登。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从康涅狄格州来到纽约时代广场,幸运地碰到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柴斯特有着非凡的音乐天赋,一直在搞演奏会,可最终它选择了“退隐”,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蟋蟀柴斯特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在家乡康涅狄格州,他总是唱歌给朋友听,但却因为贪吃来到了人情冷漠的纽约时代广场,聪明的塔克老鼠、憨厚的亨利猫和小主人马利欧收留了它,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它的朋友,帮助了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就在它功成名就的时候,它却想回到故乡,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家乡。告诉了我们柴斯特知恩图报,不图荣华富贵,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
今后,不管我在哪里上学读书,我都会乐于助人、认真学习,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乡和国家,永远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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