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从我院近两年临床处理胎盘早剥患者中选取56例作为本次研究对象,产妇的年龄为22-45岁,平均年龄为(30.5±4.5)岁;孕周为17-42周;其中11例为经产妇,另45例均为初产妇;34例采取剖宫产,22例采取阴道分娩。
1.2诊断方法及标准根据《中华妇产科学》[1]相关标准,在完成分娩后,给予所有患者胎盘检查。检查结果可分为重型及轻型:
(1)重型:突然发生阴道出血,且伴随有持续性腹痛,患者的子宫无法放松,对其胎盘剥离面积进行检查,发现超过了1/3的胎盘剥离。按照Sher标准则属于Ⅱ、Ⅲ度。本组资料中,21例患者属于重型。
(2)轻型:通过胎盘剥离面积检查,剥离面积低于1/3,且通过腹部检查,可观察到患者的子宫较软,宫缩有间歇,胎儿存活。按照Sher标准则属于Ⅰ度。本组资料中,35例患者属于轻型。
1.3统计学处理运用统计学软件SPSS13.0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运用X2对计数资料进行检验,若P<0.05,具有明显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引发胎盘早剥的高危因素通过对导致患者发生胎盘早剥的高危因素进行统计,高危居首位的应属妊娠高血压,占总比例的30.36%,其次则应属胎膜早破,占总比例的25.00%。(见表1)
2.2分娩方式的选择与胎盘早剥类型的关系56例患者中,34例采取剖宫产,22例采取阴道分娩;21例患者属于重型,35例患者属于轻型;其中阴道分娩患者中,16例(72.73%)为轻型早剥,而剖宫产患者中,19例(55.88%)为轻型早剥,由此可知,经阴道分娩轻型早剥患者更多,P=0.037<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2.3分娩方式的选择与早剥发生时间的关系根据表2对比结果来看,可以发现采取剖宫产患者中,25例(73.53%)在未临产阶段发生胎盘早剥,而阴道分娩患者中,13例(59.10%)在第二产程发生胎盘早剥。P<0.05,两组患者具有明显差异。
3讨论
在本组资料中,在处理胎盘早剥时,主要根据产妇的孕周、早剥程度、孕妇体征以及胎儿存活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针对孕周低于23周的产妇,或胎儿畸形、胎死宫内以及FGR伴重要脏器受损,首选阴道分娩;针对早剥程度较为严重,未临产以及胎儿存活者,首选剖宫产;而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宫内窘迫,胎盘早剥,无法短期内完成阴道分娩的产妇,及时安排剖宫产。在本组资料中,由于部分患者的剥离程度较为严重,剥离面积较大,导致产妇发生严重并发症或死胎,致使产妇无法继续妊娠,但在及时治疗后,产妇的病情逐渐稳定,无病情加重情况,宫缩现象也逐渐消失。笔者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医疗水平在不断改善,在判断胎盘早剥患者分娩方式时,应当对各方面周全考虑,尤其是胎儿情况、出血以及凝血功能等方面,尽可能地保留子宫,使患者能够保有再次妊娠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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