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人命?
就像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题记
我并不不信命,甚至我期望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对于缘分,对于友情、爱情,我却是固执的相信着。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在熙熙攘攘的人群,在鼎盛绝美山川,或只是在曲径幽处的一次擦肩,一次邂逅,便注定了一生的羁绊。
似乎每样美好的事物到来前,总会有那么多的黑暗与深渊,但谁又能想到未来的花前月下,琴瑟和鸣呢?命运又总是那么可笑,团团转回到原点。对于感情,我当然争取过,受过伤害,尝过甘甜。最后真的是疲于去奔波,为情感而奔波。其实回头想想,谁又不是呢?为了朋友,为了爱人,我们都太累了。为什么不让自己放轻松呢。
最近,我在读林徽因,这位贯名古今的才女。她的一生可谓是天命之道,在民国的动荡之世,她终于选择的权利,而她也靠着冷静与淡定选择了梁思成。而对于她的评论不一,却是来自徐志摩。康桥得烟雨总是那么不期,不期的为他们点缀了浪漫,遥想当年的康桥之恋,绝世佳话。面对着徐志摩的疯狂热爱,林徽因还是拥有这钢铁般的决绝。我并不认为她有错,同样我也并不认为徐志摩对林徽因的追求有什么错,即便是她已经订婚。林徽因作为一位女性,她有为自己选择的权利,倘若林真的答应了徐志摩而负了梁思成,那梁又该怎样呢?所以我觉得,林不过是顺水行舟,她只是在分岔口时遵循了自己的本心罢了。
人,都会有自己活着的信念或是目标,你只要冲着你的彼岸去磨砺便不会失去本心。而爱情与友情,竟然是人生道路上的偏僻小径。厌烦了慢慢长路的枯燥无味,也许会遇到一条路那里,鱼鸟嘤嘤芳馨沁人,那里有悬泉瀑布,群芳争艳。但只一条,那没有通往未来的路。
就像人生的第三个阶段,婚姻。一旦结婚,你会有舒适而安宁的港湾为你庇佑。但是你也会因而停滞不前。因为你将会为了家庭,为了你的伴侣,为了你的孩子。将会有太多的羁绊与不舍。你会忘记自己的初心为何。你已经迷失,迷失在一条偏僻小径里。
本心,亦是天命。既要守住本心又不能过于依赖天命。当我们迷失在生命的岔路里,沉下心来,直视自己内心,想清楚自己要的终是什么。对于其他的利益,人非圣贤视而不得即是不可,那么也不要过于追逐。得之,我之幸;不得,是我命。
中其人意,而顺之天意。把握好人命与天命之间的偏差角,便会不断地走向自己信仰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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