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不轻易讲梦想的。
梦想神圣如同一个信仰。拥有梦想的即是个特别的人——朝圣的信徒。愿意舍弃安逸不辞辛苦地向目的地前进。生命便从此被赋予了意义。
人总是善变的,不同人生阶段就有不同的理想抱负。我相信始终如一的人会是梦想的好情人。而我不是。
十六七岁的我,张扬不属于我,叛逆更不属于我。生性安静羞涩,成绩优良,我是被公认的好学生,家里的好孩子。但我却是个不甘平凡的家伙。每个傻孩子都有一个明星梦。记得和同班两个同学组了一个组合,叫“sunshine”我们晚上到其中一个同学家里跟着视屏学跳舞,周末会去练唱歌。后来因着各种原因解散了。曾经用英文写下“we will become the super star”这个被姐姐窥视的秘密就再也变得毫无幻想可言。
时间可以沉淀一个成熟的人,只是花费的时间漫长半个世纪。后来我21岁了,我开始懂得用知识充实自己的重要性。我可以没有高学历文凭,但是一个人的品格素质不能廉价如同地摊货。我向同学借来了一些<读者文摘>,<疯狂阅读>,像个饥渴的流浪者贪婪地充饥。其实,这么做还有一个原因——我想要重新拿起笔写故事。一天我在空间动态里偶然看到老同学的姐姐发表了原创作品刊载在杂志上的图片。我承认,那个时候我羡慕了,嫉妒了。我觉得自己也可以那么做。好像有谁说过这么一句话,带有目的性的阅读不算阅读。我急于求成,但事与愿违。文学素养积累太少,一成不变的生活基本没什么可以写的。绞尽脑汁还是东拼西凑,尝试过投稿几次,我知道肯定没结果的。看着每次把邮件发出去,我有种满足感,满足自己有在努力做,有在完成一个任务。21岁,是个迷茫的年纪。不劳而获,利欲熏心,我开始厌倦了写作。谁都知道郭敬明,但谁都没办法活成郭敬明。我仿照过他的伤春悲秋的青春,可是我的青春过的一塌糊涂。无心生活的人便无事可写。
22岁以后了,我知道我的知识经验贫瘠。我开始学会了正确看待读书这件事。我想获取知识的方式不再是阅读单一的杂志系列。2014年秋季我开始了我的第一本书《红楼梦》。当时阅读的是电子版。后来迷恋上了它。我买了纸质书。它是影响我最深的书籍。有个词叫做“魂牵梦绕”,就是这种感觉。读书,是将自己与现实生活隔离开来,与书的境情相交融。像是筑起了一座最坚实的城墙,柴米油盐与我无关,爱恨嗔痴与我同在,有时高兴地在心里漾起笑纹,有时悲伤地眼里噙着泪水,有时愤怒,有时忧伤。现在我还在继续读书看书,不用列上书单做表彰,书就像穿鞋,总得舒适了才读,要是因为“名著”这个标签而勉强读,味同嚼蜡。现在我想,于闲暇的时光,一盏茶,一本书,偶有一友人,真是“人间有味是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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