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文选自明代文学家刘元卿的寓言集《贤奕编警喻》。刘元卿(1544-1609),字调甫,号旋宇,一号泸潇,江西萍乡人,明代著名教育家,著有《大学新编》、《山居草》、《还山续草》、《通鉴纂要》、《六鉴》、《诸儒学案》、《贤奕编》、《刘聘君全集》等。他的寓言集《贤奕编》脍炙人口,曾收入《丛书集成》。
【原文】猩猩,兽之嗜[1]酒者也。山麓[2]之人设以醴,陈[3]之饮器,小大具列焉。又织草为履,使相属也,而置之道旁。猩猩见则知其诱之也,又知设者之姓名与其父母祖先,一一数[4]而骂之。已而[5]谓其朋曰:“盍少尝之?慎勿多饮矣!”相与[6]取小器饮,骂而去之。已而取差大者饮,又骂而去之。如是者数四,不胜其唇吻之甘也,遂大爵而忘其醉。醉则群睨[7]嘻笑,取草履着之。麓人追之,其履相拌,无一得[8]免焉。夫猩猩智矣,恶其为诱而卒不免于死,贪为之也。
【译文】猩猩是一种喜欢喝酒的动物。山脚下的人,摆下装满甜酒的酒壶,旁边放着大大小小的酒杯,还编了许多草鞋,把它们勾连编缀起来,放在道路旁边。猩猩一看,就知道这些都是引诱自己上当的`,它们连设这些圈套的人的姓名和他们的父母祖先都知道,便一一指名骂起来。可是不久骂完以后,有的猩猩就对同伴说:“为什么不去稍微尝它一点酒呢?不过要小心,千万不要多喝了!”于是就一同拿起小杯来喝。喝完了,还一边骂着,一边把酒杯扔掉。可是过了一会儿,它们又拿起比较大的酒杯来喝酒,喝完酒了,又骂着把酒杯扔掉。这样重复多次,喝得嘴唇边甜蜜蜜的,再也克制不住了,它们就干脆拿起最大的酒杯,大喝起来,根本忘了会喝醉这一回事。它们喝醉了以后,便在一起挤眉弄眼地嬉笑玩耍,还把草鞋拿来穿上。就在这个时候,山脚下的人就跑出来追捕它们,它们穿着擦鞋,羁绊得不能奔跑,乱作一团,一个个都被人捉住了。猩猩可算是很聪明的了,知道憎恨人家的引诱,可是最终还免不了一死,这都是贪心(得意)造成的嘛。
【注释】
[1]嗜:喜欢。
[2]麓:山脚。
[3]陈:放 ,摆放,陈放。
[4]数:指名(数落,列数)。
[5]已而:随后(不久)。
[6]相与:一同(互相)。
[7]睨:眯眼,斜着眼睛看。
[8]得:得以(能够)。
【简评】寓言“猩猩嗜酒”,耐人寻味。猎人为捕获猩猩,投其所好,以甜酒作诱饵。猩猩明知是圈套,但闻到酒香不能自制,边骂边尝,直到烂醉如泥成为猎物。想想来,有时候人的堕落轨迹,与这些猩猩,是如出一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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