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那么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财政部《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1.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及相关附件的基本内容
(1)资产评估报告书封面基本内容。
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资产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资产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提交日期等。有服务商标的,评估机构可以在报告封面载明其图形标志。
(2)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的基本内容。
每份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下文之前应有表达该报告书关键内容的摘要,用来让各有关方面了解该评估报告书的主要信息。该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和署明提交日期。该摘要还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提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提醒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
(3)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的基本内容。
1)首部。评估报告书正文的首部应包括标题和报告书序号,标题应含有×××(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
2)绪言。报告书正文的绪言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和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殊事项说明。在这部分中应说明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不容 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写估算的有关事项,也应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尖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评估基准日的期后重大事项。在这部分中,应提示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以及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使用范围和有效期。这部分应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并写明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和评估结果的有效使用期限。还应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依评估目的使用和送效主管部门审查使用,并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4)备查文件的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被评估企业前三年度包括资产负债博和损益表在内的会计报表(非企业或经济组织除外);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复印件;
4)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8)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9)参加本项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10)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11)重要合同和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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