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2012年市金融办以省、温州市推进“金改”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统领,全力抓好金融综合改革以及维护金融稳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在服务实体经济、地方金融组织创新、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培育资本市场发展、推动金融集聚区建设、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工作。
一、金融组织创新进一步深化
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新增2家小贷公司试点指标。已开业3家小贷公司均获得2011年省优秀小贷公司称号,启动瑞安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改造。稳妥推进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创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发起模式。做好农村资金互助会、农村保险互助会试点工作,实施金融创新产业园规划建设。
二、区域金融服务进一步优化
1、加大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指标,鼓励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率温州之先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全面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积极开展顺位抵押贷款业务。
2、建立民间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及时协调银行机构帮助企业资金周转。组织开展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百日专项行动,同时全力以赴做好担保关联企业风险防控工作。
三、地方金融监管进一步加强
1、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修订《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办法》。探索建立银行机构地方贡献度季度公开排名制度,深入实施财政资金分存业务比例与银行机构贡献度挂钩制度。深入开展企业资金链风险排查,建立风险企业预警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2、引导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制订各类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办法,逐步形成监管框架。采取多种方式检查监管各类地方金融组织,以进一步掌握其经营动态。
3、建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机制
制定《关于开展全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方案》。研究部署展开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4、多管齐下整治非法金融活动。2012年9月前后历时2个月时间对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对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的基础数据资料分门别类加以整理,多管齐下整治非法金融活动。
四、资本市场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展
1、发行首只企业融资债券。“2012年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11月26日正式上市发行,这是我市以发行企业债券方式进行融资的第一只企业债券。本次发行企业债券为全市企业融资方式创新提供了有益探索。
2、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围绕地方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形成多元化融资格局。
3、加大资本市场融资宣传。我们积极做好企业向资本市场多渠道融资的宣传、培训工作。
4、培育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
修订新拟上市企业扶持政策,提请市政府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出台资金奖励机制。二是政策扶持方面倾斜。三是实际行动帮扶企业。四是建立上市企业数据库。
篇二
我办自2011年12月份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始终坚持排查先行,掌握全区动态;坚持督导并重,推动工作进展;坚持协调为主,加强部门联动;坚持定期研判,强化信息报送。有效推动了我区民间金融风险的化解与防范工作,现将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2012年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涉及民间金融、金融借款等领域的案事件持续高发。一是公安刑事立案情况。共立案29起,破案22起,共刑拘21人次,逮捕19人次,取保候审19人次,刑拘上网追逃10人,移诉15起26人,涉及人数1626人,涉案金额50.2769亿元,冻结资产6.025亿元。其中市级以上督办的大案要案7起,在全市仅次于XX区(9起)。二是法院民事诉讼情况。2012年1-11月,民间借贷收案1682件,同比上升80.3%;结案1532件,同比上升136.4%;结案标的21.617亿元,同比上升281.2%。
2012年1-11月,金融借款收案377件,同比上升280.8%;结案307件,同比上升448.2%;结案标的2.39亿元,同比上升86.7亿元。但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一年以来没有因此发生群体、性事作,基本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采取的工作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动态排查,强化信息报送。为快速、准确、全面收集和传递全区民间金融动态,切实将民间金融风险的排查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横向滚动排查。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一周一排查,一月一小结的滚动式排查和信息报送制度。二是坚持纵向定期排查。各行业协会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开展协会内企业单位的定期排查;区经信局坚持对全区重点企业开展定期排查;各银行对不良贷款情况开展定期排查。各部门将排查出来的情况及时统计汇总到我办,为我区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三是坚持做好信息报送。始终按照市、区有关要求,坚持每周一汇总、每月一小结,及时将我区涉及民间金融问题的发案情况、处置情况和典型案例等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处非办和区领导。现已上报民间金融问题周报43期,月报5期;信息多篇;上报百日专项行动周报9期,信息4篇(其中1篇分别被省、市《专报信息》采用,朱从玖副省长和陈金彪市长都作了重要批示)。
2、加强部门联动,深化协调机制。一是各部门间联动更加顺畅。截止11月16日,我办核实区法院报送涉及金融类案件共3066件,其中已立案的1810件,审查中的1182件,建议由街道先行登记的74件;核实区民政局报送的离婚登记信息64件;核实区工商分局报送的企业股东变更案386件,涉及股东1115人,企业注销或备案注销案148件;核实区国土资源分局报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案402件,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案63件;核实区房管局报送的房产变更案12件。收到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个案处置协调函23件,并及时予以书面回复;向市处非办等有关部门报送要求协调的函15件。二是与银行联系更加密切。今年我区银行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严重危及我区金融稳定。我办在各银行的积极配合下对各银行涉及企业风险信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汇总、调研,及时掌握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分析评估企业信贷风险,预警金融市场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冲击。特别在开展XX区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百日专项行动后,我办与各银行之间进一步建立起了良好的沟通渠道。现各银行都确定了1名分管领导和2名联络员与我办保持正常的联系与沟通。三是企业帮扶更加有效。根据区相关会议精神,确定浙江长江能源、温州协欣制革等10家企业作为区领导联系帮扶的重点企业。同时立足我办职能,联合区经信局等有关部门,根据有关企业的申请,与市委政法委、市金融办、市有关银行及区属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深入对接与沟通,成功协调了欧利尔、爱科自控阀门等10多家企业的信贷、债务纠纷;对企业和银行遇到的土地顺位抵押登记、单证土地抵押等问题,在第一时间报告市、区领导,使问题迅速得到了妥善解决,有效缓解了相关企业的融资压力。
3、个案处置取得新的进展。一是清算工作得到有效推动。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了永中街道的张福林债务纠纷案。通过简易司法程序成功化解了永兴街道的张崇洁债务纠纷案。其余个案都已经全面启动了清算程序。二是争议个案得到有效协调。多次接访郑珠菊、姜强华、章毓东、朱玉妹、施族、陈久春等案的涉案群众,对案件相关的法律、政策进行解释,对案件的进展进行通报,对涉及的疑难问题进行协调,有效稳定了相关群众的情绪,促进了案件处置进展。三是突发事件得到有效稳控。在第一时间接访了吉泰布业、日泰布业、长江能源等新发事件的债权人,开展了耐心、细致的沟通与交流,尽量稳定当事人情绪,为下一步开展协调工作争取时间。四是支持引导司法途径解决。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并经我办与区经信局协商,决定对涉及我区的天宝实业、以勒钢管等31家企业的民事纠纷,支持引导相关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有效促进了相关债权、债务的依法处置。
4、全面开展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百日专项行动。为切实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风险,有效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不良贷款,快速处置现有银行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改善全区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我区于9月15日展开风险企业帮扶和不良贷款化解百日专项行动。一是企业帮扶工作。企业帮扶组织人员深入各企业开展调查,实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协调解决企业在融资、生产经营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落实各项优惠措施与扶持政策;同时帮助企业做好与政银企金融联络组及银行的沟通工作,确保银行保持信贷额度的平稳投放,做到不抽贷、不压贷。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和专项信用贷款资金专户,用于扶持成长型、创新型、科技型小微企业初创时期的发展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工作,截止11月底,全区合计已化解银行不良贷款31551.4万元,涉及企业26家,在静态上约占总化解任务额的53.3%,正在着手化解的有1亿多元。
5、网络舆情呈现波状走势。自民间金融风险爆发以来,网络舆情随着时态的发展时起时落,6月份,以“炬森”事件和陈国良事件引发的债权人跳楼案为导火线,引发民间借贷舆情小高峰。但我们即时通过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等措施,切实控制了社会舆论的主导权,社会舆情基本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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