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1、民间借款合同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种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内容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借款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3、民间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4、民间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5、如果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即使没有担保或抵押,只要符合《合同法》规定,可以凭合同去法院起诉,要求强制履行合同。
私人借款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私人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合同的内容。
1.就形式来说,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3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这一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往往又是复杂的。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
3.就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来讲,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01条和第210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所以,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即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而不是贷款人将货币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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