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公务用车改革会议总结,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篇一:
20xx年11月12日,区长吴祖云主持召开区人民政府四届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将会议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区发改委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腐败浪费滋生,节约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优化资源配置、转变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前期我区做了大量摸底测算工作,为确保改革扎实稳步推进奠定了基础。下一步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把握时间节点,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真正改彻底、改到位。
会议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决执行。各级各部门要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升认识,切实增强推行公车改革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公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实施改革,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区公车改革任务。
(二)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参照武汉市公车改革模式,成立区委常务、常务副区长陈国良任组长,区编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区车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车改办),在区发改委办公,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区车改办要积极调查摸底,吃透上级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实施方案。
(三)及时沟通,争取支持。在方案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区车改办要仔细研究、多方沟通,争取上级支持。要形成科学细致的实施办法,保障执法车辆和应急车辆的规范使用,确保车改后各部门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会议听取区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一)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问题
会议指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级有要求,群众有期盼,发展有需要。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是一项惠民利民政策,对于提高城乡居民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必须把好事办好,要宣传好政策、落实好政策。
会议原则同意人社局拟定的《黄陂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制发文件,并报省市人社部门备案。
(二)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问题
会议指出,市政府根据国家及省文件精神,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立足于制度顶层设计,对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偿机制、筹资管理、参保政策等进行了重大调整,出台了《武汉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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