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实施方案
各镇、处党委,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党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武穴市委、武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武发[201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推进文明社区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广大市民提供和谐舒适的社区生活环境,市文明委决定,从今年开始,组织部分省级、黄冈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开展精神文明结对共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为主要内容,以文明单位、社区联手结对共建、优势互补、双向互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共享文明成果为主要方式,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影响、示范带动作用,延伸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域和覆盖面,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
二、共建方式
结对共建以全面安排为主,自愿商定为辅,动员和组织省级、黄冈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与就地就近社区结成对子,共同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服务好社区“一本四化”建设,参加共建的文明单位可以与一个社区结对,有条件的,也可以与多个社区结成共建对子。
三、共建任务
结对共建活动中,各级文明单位除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完成社区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外,具体要实现以下“六个一”工作目标:
1、创办一所文明市民学校,开展经常性文明市民教育。紧扣“争当十佳文明市民,共创省级文明城市”这一主题,以提高居民素质为重点,按“八有”标准,在每个社区建立一所文明市民学校。立足社区和各单位实际,举办一期文明城市创建宣传专栏,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文明市民教育活动,在社区广泛开展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深入开展“十佳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共同培植健康、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2、扶持一定数量资金,积极创建文明和谐社区。以社区环境绿化、净化、美化为目标,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和社区群众共同参与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搞好辖区单位绿化和庭院美化工作。全面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使结对社区公共设施齐全、功能完备,让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享受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确保共建社区被评为市级以上文明社区。
3、每月组织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推进文明社区公益事业发展。各级文明单位要及时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结合社区实际,经常性的开展帮困助学、赈灾募捐、关爱空巢老人、关心留守儿童、关注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社区提供人才、信息、市场、项目等各方面支持,配合社区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协助社区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规范志愿服务行为,切实提升志愿服务水平,真心实意地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4、每月组织一次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结对共建文明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好文明楼栋、文明庭院、文明小区、文明单位等活动。并结合社区实际,开展好“四进社区”(科教、文体、法律、卫生)活动。积极挖掘社区文化资源,兴办社区文化事业,按照一个社区一个主题,一个社区一个品牌的工作思路,精心设计好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社区新风尚。
5、每季度组织一次民意大调查,切实解决居民实际困难。结对共建的文明单位要安排干部职工深入社区千家万户,广泛开展访民情、听民意调查活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全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为社区建设当好参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制定出详细的解决方案,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满足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等各方面需求。
6、建立一个在职党员联络站,创建“党员文明示范岗”。由镇处、社区牵头,辖区文明单位配合,共同开展“在单位做一名好员工,在社区做一名好公民”的'“双好”活动。各社区要普遍建立一个“在职党员联络站”,辖区文明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发动在职党员到所在社区党员联络站报到。社区党组织根据在职党员职业、特长及居住情况,设岗定责,使在职党员积极投身到社区建设中来,以此进一步激发在职党员居住在社区、奉献在社区、回报在社区的热情,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党员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结对共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市里成立结对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王永忠同志为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汪国兵,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宝超同志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武穴办事处、刊江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社区结对共建工作由市文明委统一领导,市文明办牵头督办,镇处牵头抓总,社区和辖区文明单位相互配合,具体落实。
2、提高认识,把结对共建工作融入到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文明单位要充分认识与社区结对共建的重要意义,充分运用同创共建这一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和谐社区建设。要把结对共建与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承担的共建任务融入到各自的业务工作中来。共建单位要主动与结对社区联系,制定共建活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3、真抓实干,把居民评价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最高标准。开展共建和谐社区活动,要立足实际,着眼实践,重在共建,贵在实效。要坚持不懈,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居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抓起,多办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好事,让居民切实感受到结对共建带来的新变化,切实体会到同创共建带来的实惠。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不走过场,评价活动的成效要以社会反响和居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最高标准。
4、建立机制,把结对共建的考核纳入到文明单位和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评比之中,并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单位要立足长远,把有效做法常态化、制度化,形成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努力探索和创新共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出实招、出新招,不断增强共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文明办将把结对共建的考核纳入到文明单位、和谐社区创建评比当中,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结对共建好的单位和社区要进行大力表彰;对那些共建活动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甚至取消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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