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整治方案
电动车整治方案一:
近期来,中心城区三轮车、电瓶车非法客运现象呈现反弹趋势,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增多,给道路秩序、交通安全、客运市场、社会治安等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加大对三轮车、电瓶车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该类车辆行驶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推进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三轮车、电瓶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行动,努力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城区范围内不符合标准和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车上牌目录》的电瓶车上道路行驶,三轮车、电瓶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三轮车、电瓶车交通通行规范有序;
(二)从事非法客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市内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三轮车、电瓶车等行为得到查处,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四)建立和健全城区三轮车、电瓶车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内容及措施
(一)整治重点
1、三轮车:包括人力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车辆;
2、电瓶车:包括二轮电瓶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二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电瓶汽车。
(二)整治内容
1、人力三轮车不按规定行驶、擅自安装动力装置,客运人力三轮车违规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2、二轮电瓶车、电瓶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车辆非法运营以及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闯禁、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3、电瓶汽车使用无效牌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4、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三轮车、电瓶车等行为。
(三)整治措施
1、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发布整治公告,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采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把这次整治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个社区、每个村、每个车辆生产销售企业、网点,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路面执法人员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的劝导教育。对依法收缴的非法装置要适时进行一次集中销毁活动,加强警示教育。
2、强化路面整治。路面执法整治组根据三轮车、电瓶车的出行规律,按照“突出重点路段、兼顾一般区域,定点查处与巡逻管控相结合、集中整治与经常性整治相结合”的要求,严密制订路面执勤勤务,迅速营造严管高压态势,其中9月份为集中整治月,确保每周不少于4次开展联合执法整治;10月份开始开展每周1—2次的路面联合执法整治,每次参加人员公安交警4人,城管、交通运管各2人,执法车由市交警大队负责。整治中重点打击查处人力三轮车不按规定行驶、擅自安装动力装置,客运人力三轮车违规运营,二轮电瓶车、电瓶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车辆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闯禁、不按规定载人,电瓶汽车使用无效牌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客运行为。
3、落实源头管控。源头督查管理组主动加强对三轮车、电瓶车生产、销售环节的`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和无照经营活动,并依法采取封存、销毁等措施;要做好三轮车、电瓶车销售商店的排摸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无证营业的摊点、修理点的检查力度;结合路面检查信息,追查违法违规销售、生产、流通企业,加强源头控制和管理。依法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的教育引导。
4、加强机制建设。一是要建立电瓶三轮车生产、销售环节日常监管制度。质监、工商部门要对车辆生产、销售企业和单位进行定期巡查,对存在无照经营、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等违法行为的,发现一家,及时查处一家。二是建立路面日常管理机制。整治行动结束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将三轮车、电瓶车非法客运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列入日常工作勤务,保持常态化的管理力度;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防止电瓶三轮车非法客运等违法反弹和再度蔓延。三是建立日常联动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三轮车、电瓶车管理例会,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和分析出现的问题,研究部署针对性工作措施。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中心城区开展三轮车、电瓶车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指挥,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共同参与。整治期间设立两个联合执法小组,第一组路面执法整治组,由市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抽调人员组成;第二组源头督查管理组,由市工商分局、市质监局抽调人员组成。
(二)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规范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和运行;牵头制定路面执法整治勤务,会同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中心城区道路管理,查处三轮车、电瓶车非法客运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依法查处在整治行动中阻碍和妨害公务违法犯罪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和运行,维护正常营运秩序;落实人员参与路面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非法客运行为;积极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做好维稳工作。
市城管局:指导、协助规范环卫三轮车辆管理和运行;落实人员参与路面联合执法整治行动;积极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
市质监局:加强三轮车、电瓶车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做好市内生产、销售的三轮车、电瓶车源头检测,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市工商分局:加强三轮车、电瓶车销售单位、个体户的市场监管力度,依法取缔无照生产、销售三轮车、电瓶车经营活动,查处超越经营范围、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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