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篇4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应业务需要,聘用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约聘人员,双方订立契约条款如下:
一、聘用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聘用报酬:甲方按月支给乙方报酬_________薪点(_________元)。
三、工作内容(具体叙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受聘责任
乙方受聘后须确保甲方公务机密,有保密期限者从其规定,无保密期限者自离职日起_________年为限(解聘者亦同)。乙方不得有不法行为或违背约定义务,如有违背者,除涉及民、刑事责任,由甲方依法追究外,并得随时解聘。
在聘用期间,乙方愿接受与甲方约定之工作上的指派调遣,并遵守此工作上之相关规定。若乙方违背上述相关规定确属情节重大,甲方得随时终止契约;甲、乙双方如因特别事故须提前终止契约时,应于一个月前提出预告,经甲、乙双方协议后乙方始得离职。乙方离职时,应先依照规定办妥离职手续。如有损害公物,或侵权情事(或违反甲方智能财产权规定),应负责赔偿。
五、乙方在受聘用期间,除应遵守甲方一切行政法规之规定外,其假期、离职储金给与、劳工保险及全民健保等,依下列约定
假期核给: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
离职储金之扣缴及给与依________________规定办理,按月扣缴储存生息,并于离职时依规定发给。
按乙方每月支报酬之百分之_________提存储金,其中百分之_________由乙方于每月报酬中扣缴作为自提储金,另百分之_________由甲方提拨作为公提储金,并由甲方在金融机构开立专户储存孳息,列帐管理。
乙方因契约期满离职、或经甲方同意于契约期限届满前离职、或在职因公、因病或意外死亡者,发给公、自提储金本息。
乙方因违反契约所定义务而经甲方予以解聘,或未经甲方同意而于契约期限届满前离职者,仅发给自提储金之本息。
其余未尽事宜请参考________________有关规定。
乙方受聘用期间,甲方应善尽投保劳工保险及全民健康保险之义务。
六、乙方于受聘期间之着作或工作成果,如系于甲方企划下,或法定工作期间完成者,其所有权归属甲方。因前开着作或工作成果所生之智能财产权,应依本院之相关规定办理。
七、本契约期间届满当然失效,如因业务需要须续聘时,另行签订新契约。
八、本契约未订定事项,悉依《聘用人员聘用条例》及________________相关规定办理。
九、本契约以中文本为准。如中、英文二本互相歧异或抵触时,以中文本为准。
十、本契约法律纠纷以______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一、本契约乙式参份,除一份由甲方报院备查外,另由双方各执乙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略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具体实际,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合同期限
1.甲方聘任乙方担任课程任课老师,聘任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关系自然终止。其中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
2.乙方授课期间保证教学质量和课堂效果。
3.乙方按约取得授课报酬参照“聚成清大学习吧工资发放标准”
4.乙方如因故不能按时上课的,须提前1天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3倍当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按开除处理。
5.乙方如因故要提前单方面终止合约,须提前30天通知校方,经审批同意,30天后方可终止合约,否则视为违约(违约后果:扣除当月工资)。
6.在本辅导机构工作时间内,学生若受到伤害,则兼职教师应承担损伤费的10%,全职教师应承担损伤费的20%。
7.乙方是我公司的(兼职/全职)教师。
8.兼职老师实习期为一个月,实习期间发放当月工资的85%,实习期间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完成授课,维护教学时的教学秩序以及保护学生的安全。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4.按要求支付授课报酬,乙方当月工作日未满15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延缓发放上个月工资。
5.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
四.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拒力,既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
(2)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测或者经过家长反馈投诉达三次以上,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授课资历或能力)
(3)乙方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以资深教师的意见为主,年轻教师团体的意见为辅),经多次劝说仍不改的;
(4)乙方未经允许带走学生资源,单独重新与学生确立辅导关系的;
(5)七天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具备胜任岗位能力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不用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并提前通知甲方。
五、工资发放时间
本辅导班教师工资结算以月为单位结算工资,每月号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并由辅导班通知领取,若遇15号为双休日,则顺延至下周一发放。
六、附则
1.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另行处理。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所辅导甲方最后一次安排学生辅导结束时自动终止。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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