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是负责全省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控制物价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动作和监督;参与协调与价格总水平变动相关的决策研究。以下是关于物价局半年工作总结精选两篇,供大家参考!
物价局半年工作总结一
半年来,我们肇州县物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工作大局,进一步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价格服务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价格突出问题,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运作,把好关口,为规范行政事业收费行为夯实基础。
(一)根据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支持和认可,召开会议,制定我县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由物价、监察、财政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发布,为保证清理整顿的时间和质量,我们对全局人员进行了编组和分工,边清理、边审验换证、边规范,改变过去坐在办公室等,电话催办等做法,主动深入到各部门服务,进行现场办公,受到各部门好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审验换发收费许可证201本,审换率达到100%,审验收费金额8765.57万元。清理取消收费项目17项,金额350多万元。
(二)严把调定价关口,认真执行“三论证”做法。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决做到凡是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调定价项目,没有召开听证会的一律不能调整;凡是大多数群众反对的调价方案坚持不能通过;凡是对低收入群众影响较大而又没有配套补偿或优惠政策的调价措施一律不出台。
(三)加强有关品种价格的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由于受国际油价涨幅的影响,市场液化气价格波动很大,针对这种情况,我局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市民用液化气经销企业进销价格加价办法的通知》庆政发[XX]15号文件精神。对全县液化气价格进行了监管,实行液化气“进价、销价备案制”即液化气经销企业每次进货,如价格有变化时,都要拿正式票据到物价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物价部门依据文件精神,对每次价格进行审批,经销企业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做到每次调价有据可查,规范了石油液化气市场价格,杜绝了经销企业随意定价行为,维护了广大销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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