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稳定压倒一切”和“打造平安前进”的目标要求,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大力推进维稳防范体系建设,紧紧抓住严打整治、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探索和建立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赢得了工作的主动权,继续保持了我区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
一、加强领导、健全维稳组织网络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当作维护稳定的关键性措施来抓。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信访组织协调,街道、社区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把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结合起来,基本上做到了对各种可能影响稳定的问题早发现、早控制和早解决。二是及时成立了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领导机构。主任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向军担任,副主任由区委政法委副书刘鹏林担任,成员由政法、信访、司法、公安、检察、法院、民政、经委、劳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三是在5个街、41个社区都成立了相应的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室),区上统一制作了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室)的牌子和制度、职责,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维稳调解员。目前,全区5个街道,41个社区共有维稳信息联络员265名,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大调解、大联动、大稳定”的工作格局。同时,我们通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通报会议制度、报告制度、重大问题督查督办等制度,认真落实市上“五排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和督促检查,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认真开展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全力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我们结合“两排查”活动,加大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就我区开展此项活动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在工作中区综治办与各街道、村、社区调解中心、调解室紧密联系,密切配合,通过上门入户,走访群众,接待来访,召开座谈会,调查会,分析会等办法,对各种矛盾进行排查和梳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统一造册登记,建立工作台帐,按照方案的附表及时上报。并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解,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节、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室)等多种有效调节方式方法,争取使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我区社会、政治、经济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三、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认真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区委、区政府加强信访工作,将区机关当年提拔的副科级干部按照每两人一个月时间的安排,下派到区信访办挂职锻炼,在实践中检验干部,增强干部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建立了信访电话,制定区首长接待日制度、挂职干部考察制度和专项推进制度,使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传递到区委主要领导手中。我们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及时排查,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力度,加大解决热难点问题的力度,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期间,化解在发生之前。区综治委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由区综治办、区依法治理办、前进公安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加强了对驻区单位排查调处工作的力度,继续坚持综治工作季报制度,重大事件随出随报和平时工作每季专报,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纳入到列管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到“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落实在各单位的保卫部门头上,使维稳工作在基层有了稳定的抓手;区依法治区办、前进公安分局和街道办事处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信息掌握调处的力度,实行领导负责制,落实专人专抓此项工作,为各类矛盾纠纷的及时发现和处理提供有力的保障。今年上半年,我们根据市稳定办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并对农村稳定情况进行了调查。共组织排查三次,排查出的问题绝大多数属于邻里、家庭、婚姻纠纷,全部进行了妥善的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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