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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篇一:安全教育工作计划

  20xx年我校安全稳定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巩固“安全发展学校”创建工作成效,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和“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平安、健康、和谐发展。

一、强化责任落实,努力构建长效机制

  要健全和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校岗位安全职责和任务,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要层层签订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责任,明确安全责任人,把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稳定责任体系。

  要按照“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安全有序”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抓实安全常规过程管理,不断规范安全管理行为。要定期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效益。要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每学年要至少开展2次以上应对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演练,充分利用课间、集体活动、体育活动等开展不做预先设计的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切实增强演练的实效性,提高师生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和事故处置能力,确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公共事件时,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妥善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严格规范管理,全力夯实安全基础

  (一)着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细化管理,完善学校安全、消防、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要明确班主任、课任老师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切实做好学生考勤和课堂安全管理,及时报告并做好缺课学生的追踪工作,做好课堂上学生意外伤害、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建立健全课间教师巡视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纠纷、违纪问题;要落实值日、值班老师等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好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要严格门禁管理,落实人员、车辆进出查询、登记制度,严防社会闲散人员和不法分子混入校园制造事端。要严格校纪校规管理,做好内部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学校、班级综治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行为管控和台账管理,努力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要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把人员入口关,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其他工作人员要及时调离或辞退,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发生侵害学生的事件。

  (二)着力强化校园治安防控。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建设的意见》(闽公综〔2013〕9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教安〔2013〕26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校园安保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安保人员,抓好校园警务室和周边报警点、治安岗建设,全力打造校园安全防线;全面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15-2012)达标工作,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强化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的管理与应用,全面推动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部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确保技防设施作用发挥最大化。

  (三)着力开展校园隐患治理。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严格落实隐患分级分类管理、登记建档等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隐患整改治理的力度,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在规定期限内得到彻底治理。各校每月必须进行至少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春秋两季开学前必须进行拉网式排查,定期不定期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化学危险品、学生接送车辆、校园附属设施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使苗头性问题得到及时清理和解决。要认真分析本校的安全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安全隐患,针对不同季节和特殊时段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全面进行安全大检查,并认真进行隐患整改,切实提高学校安全防范水平,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四)着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动,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环境、文化食品市场和“打非治违”、“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前端管理和源头防范。要主动提请辖区乡村协调有关部门,强化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症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防肇祸滋事人员危害师生安全;要积极争取综治、公安、交通运输、卫生、行政执法、安监等部门的支持帮助,查处非法违规学生接送车辆,科学设置交通警示标识和交通安全设施,取缔非法违规网吧等娱乐场所,拆除校园周边各类违章建筑,清理非法经营服务场所和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三、狠抓工作重点,做好安全稳定防控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各校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将交通安全教育融入到幼儿园儿童游戏活动中,采取书面学习、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学年组织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文明交通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共走平安路”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要教育引导并严厉禁止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助力车等车辆,不得搭乘超员摩托车或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得使用固定齿轮(俗称“死飞”)自行车。要积极组织参加“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优秀课件”征集评选活动。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及加强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强化学生接送车辆日常安全监管,坚决落实“六定”管理模式;健全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照管人员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严格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与聘用管理,严格校车驾驶人员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聘用。要经常性地开展针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校车安全管理人员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通报本辖区校车交通事故情况、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校车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每学期要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要按照《XX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非专用校车要全部更换为国标校车,100%安装车载终端测速装置,禁止使用非国标专用校车进行学生接送服务;要主动提请并积极配合辖区乡村、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二)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各校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建立课后安全提醒和防溺水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春、夏季节,要在校门口显目位置设置防溺水提醒标志标牌,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开展“每天5分钟”防溺水安全教育,并经常通过校园网、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载体,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要教育未成年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不要冒然救助落水同伴,要就近向成年人呼救,防止因盲目施救而导致群死事件等,严防溺水事故发生。要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校讯通和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向每个学生及家长发布防溺水安全常识提示,努力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积极主动提请并协调有关部门及乡、村,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途径和经常活动的区域、水域的排查巡查,在重点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消防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各校要加强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四个能力”建设,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要不定期开展消防自查自纠工作,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保持完整、良好状态和消防通道不堵塞,坚决清理各类校园潜在性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要建立严禁学生违规使用电器的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坚决杜绝出现因违规使用电器等引发校园火灾事故。

  (四)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各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尤其是食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不断强化食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要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强化食堂监管,严把炊事人员健康、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人员隔离等各个环节;加强食堂、小卖部、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整改师生提出的餐饮问题。要突出搞好季节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检查防控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大面积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各校要把危险化学品管理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抓好落实,切实做到责任分解到位,管理细致严密,确保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要健全危化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建立危化品台账,危险、剧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按国家标准规范存放,并由专人严格实行“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要加强技防设施建设,有条件的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管,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核对库存数量;要严格实验操作规程,落实危化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指导监督、清点核对。

  (六)加强校舍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各校要定期对校舍、围墙、厕所等场地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验,确保各项办学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加强对台风、暴雨、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密切关注校舍安全,及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学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乡村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七)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的设施、床位安置密度要符合要求;注意保持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检查;室内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电线、乱点蜡烛;宿舍内通道时刻保持畅通。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学生尤其是女生的人身安全保护,从严管理女生宿舍,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害。学校要在学生宿舍区设立管理室,安排足量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管理员,实行专人管理,坚持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学生就寝点名查铺及请销假制度,严防夜间违纪事件发生。

  (八)加强防范拥挤踩踏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在校期间要确保教室前后门都能随时打开,便于紧急情况及时疏散。教学楼走廊特别是楼梯间要配足配齐消防及应急照明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并在显要位置规范张贴张挂安全警示语和警示标志,防止阴雨天楼道黑暗造成拥挤。要加强疏散秩序管理,明确疏散路线,合理安排学生下课和放学时的疏散顺序,安排专人在楼梯口等关键部位值守,确保对学生上下课的无缝隙管理,及时疏导拥挤人群。

  (九)加强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大型集体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师生校外活动申请审批制度和坚持安全、就近原则;学校在组织春秋游、运动会、参观考察和社会实践等外出集体活动时,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将安全管理落实到活动各个环节,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完善卫生保健措施,限制特异体质、患有心脏病等疾病的学生参加剧烈运动。

  (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效,全面建设学校、社区、家庭“三结合”的未成年人德育教育网络;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层次、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采取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低到高的教育方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以开展“法律进学校”和“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安全自护教育,提高未成人学生守法、护法和维权意识;进一步抓好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保护工作,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切实关爱农民工子女。

四、深化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安全意识

  (一)实施公共安全教育课程。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积极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落实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课时(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做到课时、教师、教学资源“三落实”,努力通过课堂教学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强化校园宣传阵地作用。各校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开辟安全宣传阵地,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创建活动,通过学校广播站、宣传标语、板报、专栏、手抄报、校园网等途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努力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三)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安全教育周”、“5.12防震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载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各项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应急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进一步研究制定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将安全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安全教育内容纳入校长、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师训干训的必修课程,实行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专项培训与日常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学校校长、安全管理干部及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安全工作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由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

  (五)重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各校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传帮扶”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指导和开设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法制、消防、治安防范方面的教育,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和组织开展周边秩序整治等。

  (六)做好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让家长了解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了解学校规章制度及学校安全责任区间,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

五、加强督导考核,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和督促检查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坚持年度目标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做到督导检查与隐患整治、规范管理、绩效考核、年终考核有机结合。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与“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和《XX市学校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落实考核奖惩、通报约谈、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学校综治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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