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考核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则,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护理考核监考人员守则,供大家阅读参考。
护理考核监考人员守则 一
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三、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监考员标志,严格遵守考点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禁携带通信工具和具有照相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从事监考工作。
四、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把关,认真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指令》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收发程序及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对考生《准考证》、《学生证》、考试科目及试卷要仔细核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五、考试时监考人员不得与考生交谈、不念题。对试卷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印制文字不清楚等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六、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如遇考生考试时发生疾病,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治疗。对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说服其终止考试。
七、监考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八、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人进入考场。未经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九、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抄作试题,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翻放在桌子上。
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检查考生试卷所填写的准考证号、座位号、考试承诺签名、试卷页数是否正确、完整;然后依座位序号(包括缺考、违纪作弊卷)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清点、整理考生答卷;并认真核对考场记录和应考、缺考、实考人数。考场记录不得涂改。
十一、监考人员将整理好的.考生答卷交考点主考验收合格后,装订密封,不能漏装、错装或倒装。
十二、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清理考场。
十三、监考人员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纪、作弊,监考员因违反《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考员守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等而给考生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护理考核监考人员守则 二
一、监考人员按《教师监考信息表》的要求,持监考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到场,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规定时间之前拆封试卷。在开考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按学院提供的考生名单顺序排座,清点参加考试学生人数。
2.清理考场,宣布考场纪律,提醒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上交;核查考试证完毕后依次发放答题纸和试卷。
二、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关闭手机,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得坐下监考、不准抄题评卷等。
三、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学生对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四、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违纪或作弊时,应及时终止其考试,扣留违纪或作弊证据,并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舞弊情况和处理意见。考试完毕立即向院长和教务处汇报。
五、监考人员应熟悉《监考人员守则》和《考场规则》,并严格执行。在监考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要注意掌握考试时间,并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时提醒考生。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
六、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按要求当场清点试卷和答卷,确认收回数与发放数相符,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应有明确记录。考试材料按考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并及时送交考务办公室,由考务人员复查试卷份数、密封卷头。
七、监考人员疏于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淮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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