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车辆年检新规定
近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的新措施,包括加快检验机构审批建设、试行私家车6年内免上线检测、推行异地检车等服务、加强对检验机构监管、政府部门与检验机构脱钩、强化违规违法问题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
这些改革新举措对广大车主意味着什么?如何充分享受新规定带来的便利?如何改变以往政企不分的状况?下面让省公安交管局副局长魏华明对此进行解读。
车辆检验新变化
免检实为免上线检验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车辆用途、类型、使用年限等特点,设定了不同的检验周期,小型私家车6年内每2年检验1次,6至15年每年检验1次,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
根据《意见》,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于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每两年须申领检验标志
9月起,试行6年以内免上线检验制度,但每2年仍须定期检验,车主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需要提醒群众注意的是,检验周期是法定的,此次私家小汽车检验周期没有发生变化,仅是试行对6年内新车免予上线检测。因此,车主还是要每2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省公安交管局副局长魏华明说。
造成伤亡事故不予免检
《意见》规定,申领检验标志前,车主应将该车交通违法记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但如果在此期间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仍应按原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
魏华明说,免检车辆车主领取检验标志,不必去检测站,而是前往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场所。具体办法将由各市州交管部门决定。
根据新政规定,营运车辆不享受前6年免检;对于交通安全责任大、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的面包车和7座(含)以上车辆,此次暂不纳入免检范围。也就是说,7座和7座以上的大型SUV,同样不在6年免检范围内。
新车免检范围再次扩大
车检新政进一步扩大了新车免检范围。此前规定部分新车注册登记时予以免检,新政规定,即日起,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其他新出厂的机动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不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但是,如果出厂后两年内仍未申请注册登记,或者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应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验车监管新举措
禁止官方开办检验机构
车检新政提出,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禁止政府部门开办检验机构。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今年9月30日前,各级公安、质量监督部门及下属单位、团体和人员开办检验机构的,要立即停办、彻底脱钩或者退出投资、依法清退转让股份。
建立车检责任追溯制度
近年来,有媒体曝光或群众反映,一些检验机构工作流于形式,擅自降低检验标准,没有发挥安全检验对保障车辆安全性能的重要效能。有的检验机构甚至只收费不检车,伪造检验数据,放纵“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为了遏制这些问题,《意见》进一步强化检验机构的主体责任,使检验机构亮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强调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在检验合格标志上标明检验机构名称,体现责任的可追溯性。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严格倒查机动车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纪问题。
2015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全部撤回派驻检验机构的民警,减少检车人为因素,通过远程审核、现场抽查、档案复核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7月有望全省跨市检车
车检新政规定,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不得以城区、郊区、县市划分检验区域或者指定检验机构。
魏华明介绍,市州范围内异地检验我省已经普遍实行。此前,车主通过当地车管部门办理书面委托书,可以实现跨市和跨省的异地检验。去年4月1日,我省在全国第一批省市实现了全省检验数据联网,基本具备了异地检验的条件。7月份之后,我省将逐步推行省内跨市异地检验,无需委托。但跨省检验仍需办理委托。
异地检验,不包括大型客车、校车。
推行预约实现随到随检
车检新政要求,在有2条以及2条以上检测线的检验机构,推行预约检验服务。经过核定检测站的检测能力,允许车主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检测站要开设预约检验通道和窗口,实现预约时间具体到小时,方便机动车所有人自主选择检车时间,减少排队等候,最终做到“随到随检”。车检新政专门提出,开展预约检车服务不得向车主收取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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