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4年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关键之年,四院要学习、借鉴试点地区的成熟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大考核力度,落实“双考核,双挂钩”措施,使广大人民群众尽快明显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和便利。
1、探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导四院按照省公立医院综合合改革统一部署和路径,借鉴试点县公立医院改革经验,融入主城区医院集团化发展布局,转变经营理论、调整建设思路、推动转型发展,谋划推行管办分开,逐步推动补偿机制改革,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达到40%-50%,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继续深化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绩效考核,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改善服务,优化诊疗流程,推进临床路径、预约诊疗,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就医环境,减轻群众看病负担。以逐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重点,探索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2、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机制的意见》号精神,全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巩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集中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和医保补偿机制,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机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等配套改革,全面推行《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及《区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及机构内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3、推进分工协作机制建设。从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构建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出发。建立完善四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在不改变各自功能定位及独立法人地位的前提下,以技术支持为纽带,建立四院与基层机构之间长期稳定的、制度性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四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指导,探索医师多点执业,定期选派医技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挂职、任职或不定期组织专家驻诊、巡诊,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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