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升村地理位置优越,毗邻镇政府,是一个典型的镇中村,交通便利。全村共有居民243户,常住人口约1430人左右,属于中小型村落,其中回族人口占全村总人口的34%,党员35人。2011年全村社会总产值450万元,人均纯收入达到6550元。现就我村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做汇报如下:
一、建设好领导队伍,取信于民。
叶升村在上级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依法有序地选举并产生了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联、村民代表等组织、村级各类组织体制健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等严格按照组织章程按时选举产生,2010年12月选举产生了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及村民代表、2011年2月选举产生了第八届党支部成员。选出的两委班子能力强、素质高、作风正、团结有力、基层组织充满活力和生机。党员争做勤劳致富的带头人,部分党员创办企业帮助群众致富。清正廉洁方面,做到主要领导带头、不乱花村里一分钱,把每一分钱花在点子上,叶升村两委班子认真执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的权力,把群众愿意不愿意、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出发点。把知民情、懂民意、排民忧,解民难、帮民致富作为每个干部的工作和责任,两委人员和各个组织成员都无怨无悔、尽职尽责、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着积极作用。通过年年的民主测评证明,村委一班人是一支廉洁、自律、团结、高效、群众满意的领导队伍。
二、加强基层综治机制建设,使之有效运转。
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治理责任制,坚持领导班子定期研究安排综治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坚持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村干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确保“四个不发生”,即: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巨额资财损失的案件、确保不发生刑事犯罪案件、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确保不发生性事件。二是落实了民间纠纷调处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限期办结责任制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针对农村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通过建立履盖全村的民间纠纷信息员和定期排查活动,及时掌握各种不安定隐患,今年共排查纠纷8起,调处7起,成功率达97%。截止10月,今年我村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95%以上,调结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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