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监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汇报
财政监督廉政风险防控,关键在可防,根本在可控。要在推进财政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过程中,着力建立以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风险“三道防线”。在前期预防措施中通过与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谈话、加强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等,进一步消除隐患、降低风险;在中期监控措施中通过日常检查、定期自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个人日常行为、制度的落实情况、权力运行过程等进行动态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打招呼、谈话等方式予以制止;在后期处置措施中对发现的违纪线索或苗头性问题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和组织处理等手段,防止其进一步蔓延,对已经造成违法违纪违规事实的,依法依规处理,以示惩治和警诫。具体实施方法是:
一是随时监控,按照一级抓一级、层级管理的要求,随时对部门人员风险点进行监控,对出现的'风险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直至彻底化解。
二是定期考核,每年年终对组织领导、廉政教育、制度机制建设、岗位职责监督、排查风险和防控管理等工作进行量化检查考核,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检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将年度考核得分作为评价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单位评先评优以及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与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及有突出问题的,有领导小组负责人与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限期整改。从而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强化监督,主要领导对所属部门风险防控情况及时进行监督,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及时防控风险、化解风险。由此动态跟踪财政监督廉政风险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并实施有效监控和积极处置,从而达到全面有效防范的目的,把风险的发生机率或者风险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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