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带来了百度回搜房李忠先生公开信欢迎大家阅读!
尊敬的李忠先生:
公开信已阅,谢您惦念。
读《致北大同学李彦宏的一封信》,诉“搜房”之抗争,援引钱理群先生言,插“马客体”语,洋洋洒洒数千字好不快意恩仇。
搜房商标之争,辗转十年,终以彼方改名而告捷。然今彼方依旧美国上市风生水起,想先生您定是多夜未眠,亦或抽掉数包烟,才择良时倾吐堵在先生胸腔内的愤懑,抑或是,不甘?不甘就此沉寂,不甘为时代遗忘?然不知此文既出,先生愤恨疏解几分?会否略能平静看得失?
本敬李忠先生之创业胆识,然今日阅文,先生自称“土鳖长期混迹于污泥绿藻”,自弃之心可揭,且与百度误解及积怨颇多,余心惶然。于先生之几点控诉,今日略作赘述,望能平先生心中不快。
一、品专归属,商标权与用户体验并重
先生言,拿到了“搜房”的品牌专区,却拿不下“搜房网”的品牌专区,而“百度所谓的‘主需求分散’、‘客户体验’之类高尚的鬼话,明明知道这里的猫腻,——不就是人家出的钱更多吗?”
君言此为“猫腻”,实不知循规而为。
百度品牌专区审核极为严格,一看企业是否拥有该词汇的商标权,再看用户主需求,是否是在寻找该注册商标的品牌内容,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十年商标抗争,先生赢得“搜房”商标的所有权,另外一家更名为“房天下”的网站则拥有“房天下”的注册商标。据此,“搜房”的品牌专区是先生的“搜房”,“房天下”的品牌专区属于搜房控股的“房天下”,这符合双方的商标归宿,而注册信息显示,“搜房网”商标并不归属于两位搜房之任何一方,因而我们也依规则未开放给任何企业,更不存在谁给钱多就给谁的问题,还请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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