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案件时有发生。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统计,从2013年到2015年,仅公开见诸报端的性侵儿童案件就达到1035起。但受社会传统观念影响,不少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往往不愿公开寻求法律保护,而受害人成年后再寻求民事法律方面的救济时往往已超过诉讼时效期。
10月3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对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案件的民事诉讼时效拟作出重要调整。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民法总则草案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儿童期遭遇了性侵害,即便当时没有追究侵害方的责任,年满十八周岁后仍可要求侵害方给予民事赔偿。
如今,未成年人被性侵是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发达国家不仅在法律上严惩性侵罪犯,更是重视对儿童进行预防性侵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严格界定社会各个部门在防止儿童性侵方面的责任,为未成年人构筑安全保障体系。当法律和教育为未成年人撑起这把保护伞时,孩子们是否能远离性侵远离危险?
韩国
惯犯被强制佩戴电子脚环
2013年4月10日,韩国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了韩国艺人高英旭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以强奸未成年人、对未成年少女实施性骚扰等罪名,判处高英旭有期徒刑5年,并佩戴电子脚环10年。从媒体拍摄的照片和视频中,韩国民众也看到了高英旭裤脚处的电子脚环轮廓。
高英旭被强制佩戴的电子脚环是“位置追踪电子装备”的一部分。2010年7月,韩国修改了《电子脚环法》,此前电子脚环仅供假释犯人佩戴,修改后的法律规定,性侵未成年人或有多次性侵犯罪史的罪犯即使刑满释放,也要佩戴电子脚环接受监控。此举是韩国法务部研究出来的高科技手段,以此加大预防惯性犯罪的力度。
那么,电子脚环的监控是如何操作的呢?在韩国位置追踪中央管制中心的监控平台,每位观察员需要对被监督者进行位置和行踪定位。当佩戴者进入敏感区域,电子脚环就会产生强烈震动,随即监控中心屏幕弹出提示,观察员即刻通过专用手机通知当事人。如果佩戴者对电子脚环进行破坏、未携带专用手机或不接听专用手机,都会接到警报。如果佩戴者擅自分离、损坏、拆解电子装置,导致数据信息无法及时传输,将被处以7年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约11.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统计,自从《电子脚环法》实施后,近些年最为突出的效果是减少犯罪复发率。2004年至2008年,韩国性暴力犯罪复发率为14.1%。该制度正式实施后,即2010年至2016年,复发率骤降为1.7%,减少至原数据的1/8。在电子脚环佩戴人员中,85.4%的人为性暴力犯罪者,其中,72.5%的佩戴者表示“强化了再次犯罪会遭逮捕的威慑意识”,其他佩戴者表示“佩戴电子脚环后会对不法行动进行自制”。
2017年,韩国位置追踪中央管制中心计划投入使用智能型电子脚环,弥补当下电子脚环只能监控其位置的缺点。智能型电子脚环可以对佩戴者实施生命体征信息的监控,通过系统收集佩戴者的体液分泌、呼吸、心脏搏动、运动速度、周边环境等信息,更及时地掌控佩戴者的异常变化,防止暴力犯罪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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