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妇联儿童部发布的《第二次全国家庭教育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和《儿童权利公约》是儿童保护的基本法律和文件,但家长认真学习过的不足一成。(《中国家庭教育蓝皮书(2015)》)为了促进解决这个教育难题,2016年10月13日,由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和新家庭教育研究院联合举办的“家庭教育中的儿童权利”研讨会在清华附小商务中心区实验小学举行。
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起点和归宿。在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重视儿童教育时,漠视和侵犯儿童权利的现象却依然严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改变这个现状。儿童或未成年人即18岁以下的任何人拥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他们享有受到优先保护和特殊保护的权利。家庭教育的核心是教孩子学会做人,而提高父母的教育素质和尊重儿童的权利是做好家庭教育的两个基本点。
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兼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家庭教育蓝皮书(2015)》编委会主任朱永新教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中国家庭教育蓝皮书(2015)》主编孙云晓研究员出席研讨会。新教育新父母研究所所长、新家庭教育研究院理事长童喜喜、中国儿童中心科研与信息部部长霍雨佳研究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儿所所长孙宏艳研究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教育学博士、《中国家庭教育蓝皮书(2015)》副主编洪明、中国教育报家庭教育周刊、《中国家庭教育蓝皮书(2015)》副主编杨咏梅、围绕家庭教育与儿童权利的主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新家庭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家庭教育蓝皮书(2015)》副主编蓝玫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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