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掉的加分项目,或改为优先录取,或建议参加自主招生
那些被减去的全国性、地方性加分项目,去处各不相同。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教育部关于高考瘦身的有关规定,是一个共同的原则,但各省本身还有一个历史因素,“要考虑到已经获得加分的考生,所以有些地方一方面执行国家的政策,另一方面也要保持政策的延续性”。
记者注意到,一些已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转变为“优先录取”。按照黑龙江省的规定,具有原全国性加分项目的情形,“统考成绩总分达到院校投档分数线,学校可优先录取”。
安徽则在公开文件中建议,原科技类竞赛的获得者,“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一些地方性加分项目的取消,还需完成其他法律程序。例如,河北省在文件中提出,“侨眷高知子女,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但是,因此项加分为该省人大立法,要待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后执行。
类似情形的还有浙江省。浙江省人大通过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规定,“自治县考生享有降分录取照顾”,因此,非少数民族考生只要户籍在该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也可以获得3分的加分。不过,加分只适用于报考浙江省内高校。
“要看过程是怎么样的,有没有公开透明,有没有专业的评价是最关键的。”中央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过去,在大的环境下做不到这一点,所以有的加分项目取消。
熊丙奇认为,高考加分政策实施多年来,出现严重的异化,并没有起到鼓励学生个性和兴趣发展的作用,反而演变为“加分腐败”和“加分教育”,今年全国范围再次“清理”高考加分项目主要也是出于这两方面考虑。
他说,一方面,针对艺术特长、体育特长等奖励性加分项目,容易出现造假,破坏高考公平;另一方面,学科竞赛类加分使很多人为获得加分而参加特长培训班,“这实际上是增加了学生的负担而不是真正鼓励学生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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