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无疑是5年来高考加分政策瘦身的结果。
17个省市对全国性加分项目动刀,其中6个省市彻底取消
根据新一轮瘦身政策,5个持续近30年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即将退出历史舞台,并且,已有17个省市对它们动刀了。
这5个项目是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及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的考生。它们在198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中被确定,此后成为加分项目的雏形,沿用至今。
然而,这一政策在各省市执行不一,分值有高有低,加分项目或增或减。“二级运动员”造假、“三模三电”加分造假等频频曝光的事件,更损害了高考加分的公信力。
2014年12月出台的《意见》承认,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加分项目,并表示要“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意见》要求,2015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前述5个项目,不再加分;之前已在高中阶段取得相关资格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中国青年报记者统计发现,31个省(区、市)中已有17个对这些项目动刀。也就是说,即使这些省市的考生在2015年1月1日之前获得相关项目的资格,也无法加分。
其中,6个省区彻底取消了5个加分项目,它们是:辽宁、河南、湖北、广东、陕西、青海。云南紧随其后,只保留了体育特长生的加分。
云南的这一做法流露出大部分省市的共性。统计发现,共23个省市今年还保留着“体育特长生”加分,这是被保留最多的加分项目。此外,有22个省市保留“科技类竞赛”、21个省市保留“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而保留“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两项加分的省市最少,分别为16个、18个。
这种差异化的谨慎处理,或与某些省市体育、科技竞赛参与人数较多有关。以加分人数占比较多的北京为例,该市体育特长生加分有424人,奥赛、科技竞赛加分99人。相比之下,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两类加分合计仅3人。
海南、重庆同样如此。海南的体育特长生、奥赛、科技竞赛加分人数为69人,重庆为49人,两省市均无优秀学生、思想品德两类加分的学生。
事实上,新政之前,一些省市已尝试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例如,陕西2010年之前已取消二级运动员加分,云南2010年也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取消了奥赛加分。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其余“一刀未动”的14个省市,已经全部按照新政要求,将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的全国性加分项目的分值限定在5分。此前,其分值在10~20分不等。
某些省市正试图实现这5个加分项目“从有到无”的平稳过渡。内蒙古的方法是约定保留3年,即“加分项目仅保留至2017年,2018年起全部取消”。山西则将加分分值逐年下调,符合相关资格的考生,2015年加5分,2016年加4分,2017年加3分。
不过,大部分“一刀未动”的省市,尚未对5个加分项目3年内如何处置作出明确表态。
近四成地方性加分项目用于社会管理,五成报考省外高校同样加分
可以预见的是,在5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彻底寿终正寝之后,各自为政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将成为下一步规范、治理的重点。目前,已有省市开始自发清理。
《意见》对此连用了两个“大幅”:“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并且,“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对于地方性加分项目的庞大,2010年之前,曾有媒体如此概括:“教育部的加分规定只有14种,全国各省(区、市)却有近两百种。”
这一数据目前有所下降。中国青年报记者统计发现,2015年,31个省(区、市)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合计68个。其中,江西、广东、甘肃等6省已彻底取消了地方性加分项目。
这6省大部分也是加分人数占报考人数比例较小的地区。其中江西最典型,其加分人数绝对值、占比均列排行榜末尾。广东报考人数75.4万人,加分人数仅0.25万人,占比0.33%。
记者注意到,前述68个地方性加分项目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与地方社会管理有关,共26项;数量次之的加分项目涉及对特殊群体的扶持,共25项;最少的则是体育、科技、各类先进表彰及其他,合计17项。
与地方社会管理有关的加分项目,对象各不相同。例如,河北、湖北、广西、海南、云南、青海、新疆、贵州等8省市均规定,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可加分,分值多为10分以上。这是最普遍的加分项目之一。
其他的加分对象,还包括黑龙江的“省级(含)以上优秀专家和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子女”,内蒙古的“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贵州的符合某些地域条件、工作时限的干部子女等。
一些省市已计划清理这部分加分项目。今年,重庆在“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报考市属院校的农村独生女”两个项目后,均注明“2017年取消此项政策”。而这两部分的加分考生达1.84万人,占该市加分人数的42.8%。
另一类加分项目涉及对特殊群体的扶持,主要包括边疆、少数民族、侨眷等。《意见》肯定,要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
近年来,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是否可享受加分,引起了社会探讨。对此,已有省市开始尝试。
上海今年规定,从2017年起,少数民族加分对象将调整为高中阶段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浙江也提出,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加分政策到2016年,加分值为5分,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本省招生。2017年起取消这一政策。
至于体育、科技、各类先进表彰及其他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同样有削弱之势。福建已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取消见义勇为、劳模两个加分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规定,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但统计发现,共40个地方性加分项目在报考省外高校同样适用,其中扶持类18个、社会管理类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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