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参保存在问题
尽管句容市农村基层干部参加社会保险的文件出台时间早,但在本次调研中,还是反映出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不统一:
一是缴费方式不统一。由于目前对村干部缴费方式未做统一规定,造成部分镇以所在镇政府或镇人社服务中心等下属单位职工身份参保,部分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然而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村干部为村民推选担任,其本人未脱离村民身份,不属于镇机关或其部门用工,不构成劳动关系。部分镇直接将所属村干部以镇或下属单位为主体申报缴费,与现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冲突。
二是参保险种不统一。由于目前对村干部参加社会保险没有统一的政策依据,各镇在为村干部参保险种选择上做法不一,有部分镇选择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部分镇选择只缴纳养老或根据村干部意愿选择参加养老与其他社保险种,还有部分村干部由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高,补缴年限长等问题,而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是补贴标准不统一。目前,村干部参加社会保险的镇村补贴标准由各镇自行制定,镇内虽已统一标准,但全市没有统一规定,造成各镇之间的补贴标准参差不齐。部分由镇出资,部分由村出资,部分由镇、村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出资,而且出资的比例也有明显差别。补贴资金渠道也没有统一规定,可能造成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参保问题的建议
针对目前三个不统一造成的问题,建议明确以下四点:
一是明确统一参保对象。明确参保对象为专职在职村(居委会)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和会计等。
二是明确统一参保险种。明确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个险种。
三是明确统一缴费方式。明确村干部按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缴费,不再采取挂靠镇或下属单位方式,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缴费比例,由镇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四是明确统一补贴形式。明确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统一制定补贴标准和补贴比例,建议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不低于当年公布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承担8%,镇村补贴1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3%,镇村补贴9%。明确补贴资金渠道,建议将镇村补贴资金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由镇负责将资金解缴社保中心。
针对目前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不高,个人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情形,建议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选择参保,并适时研究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的转接办法,实现无缝对接。目前国家和省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均有明确的转接办法,已经实现了无缝对接。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尚未实现对接,这也是目前制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的一个重要原因,建议尽快研究制定两个险种间的转接办法,不仅对村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着积极的意义,对全市的医保扩面工作也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只有把村干部的养老、医疗等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完善村干部的社会保障制度,彻底解决村干部的养老和医疗问题,才能让村干部离任后有“盼头”,真正让村干部们不再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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