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重庆上小学需要哪些证件
初等教育机构最早产生于十六世纪的德国,由城镇主办,教习实用知识和新教教义。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外地户口在重庆上小学需要哪些证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地户口在重庆上小学需要哪些证件
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第六条,流动人口子女(含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暂住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籍户口。
2、用人单位工作证明(或务工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
3、临时居住证等相关证明(在校小学、初中学生还应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初中一年级新生还应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具体操作流程和方法:
1、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到暂住地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指定学校就读。公办中小学不得拒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流动人口子女入校就读。
2、地域交错地带的学龄儿童,可以按照历史惯例就近入学。如果生源地离重庆较近,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就近入学。
重庆小学招生政策和原则:
报名条件: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
就近免试原则: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对口入学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本市户籍学生入学材料:凡户籍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同时将流动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各区县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应读尽读,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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