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盘锦春季学期开学时间
开学通常指学生们经过假期的休息之后,重新返回学校继续学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辽宁盘锦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放假时间安排。
全市各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假期1月18日至2月28日;普通高中学生假期1月22日至2月28日。2月24日至2月28日为学前周,3月1日正式上课。
二、统筹做好假期前教学安排。
各学校要将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一体化部署推进,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合理安排教育教学计划和进度,有序组织课程教学、期末复习、质量监测等工作,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不得盲目增加教学难度,一味追赶课时进度,不切实际增加教学容量,不得增加家庭作业总量,各中小学校严禁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考试成绩、名次等信息,防止给学生增加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要创新假期作业形式,倡导给学生布置一些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让学生过一个充实快乐的假期。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开展好专题教育。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进行一次爱国主义、法治和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围绕新时代爱国主义、疫情防控、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法制教育等方面上好学期“最后一堂课”,增强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做好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指导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与学生家长密切沟通,提醒家长不要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指导家长学习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营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要加强学生自我防护教育,在确保安全、避免聚集的情况下,鼓励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倡导学生开展文化、体育、艺术以及适合的户外活动,鼓励学生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一小时。寒假期间,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开展好安全教育。
五、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方面的相关文件。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教师,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分。
六、切实做好寒期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工作。
各中小学要认真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慎终如始地做好寒假期间防疫工作。目前国内的疫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但仍然请家长和学生在寒假期间非必要的.情况不要到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希望广大家长和监护人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要控制学生电子产品使用时长,防止学生沉迷网络,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和滑冰、触电、外出活动等引发的安全事故等,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安排领导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生重大紧急事件,要立即上报,坚决防止迟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发生;有施工现场的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七、高度重视和安排好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学生的寒假生活。
各中小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认真解决他们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要抓住寒假这个重要时间节点,抓好抓实控辍保学工作。
八、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提早谋划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新学期学校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组织教职工按时返岗,提前备课,做好上课所需的教学材料等准备工作,保证教师开学即能上课,学生进班即可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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