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袁枚的《黄生借书说》中说:书非借不能读也。然而,我却觉得:书,还是买来读为好。
借书,如同夺他人之所爱。捧书在手,如饥似渴阅读,与作者产生了极大的共鸣,有了深深的感通之情,可是,也只能望书兴叹,不敢提笔勾画,任兴奋的眼光无奈地从字里行间滑过,任闪烁碰撞的思想火花流星般转瞬即逝。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唯恐脏了破了丢了烂了,不得深入读,只剩下做“护书使者”的份儿了。
当然,也可以做摘抄、写感受,捡拾一些散乱的珍珠,把中意的好词佳句、精彩片段挪到本子上,把冲撞心扉、不吐不快的读书感想写成读后感记下来,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始终觉得,有些文字离开了特定的、原有的语言环境,就如同无本之木,失去了滋养它的土壤;如同对一个完美的人儿进行了肢解,破坏了她的花容月貌;如同堵截了淙淙的流水,再无流畅欢快的感觉......将书归还了主人,多日以后,再看到这佳句美词,回忆它曾经带给自己精神的愉悦,再想一览享受,却已无可能。“暮霭沉沉楚天阔”,此去经年,哪里再去觅得芳踪?内心里立刻盛满了遗憾,痛人心扉,犹如与知音失之交臂。
若,把书买回家中,则再无此憾事和局限。或饭后,或睡前,斜倚枕畔也可,端坐桌前也可,翻开书,只需一笔在手,勾勾画画、加加添添、随心所欲、痛快淋漓。一气呵成看一遍,粗识浅解,那么就接着看第二遍、第三遍......何时放下只用视心情而定,看喜好而说。过罢瘾,将书束之高阁,便慢慢回味咀嚼,只觉余香悠长。时光流转,几近淡忘之际,蓦地想起某个场景、某一情节、某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重新翻开书册,再度寻觅那怦然心动的语句,何其惬意啊。
记得当年曾经看过一本书,是同学借给我的,开始也不以为然,没想到一看竟特别喜欢,一口气读到了凌晨4点,实在受不了了才放下,第二天读完后,又不顾一切在书的扉页上写下了自己的感想和心得,明明知道书本不是自己的,可是不吐不快,至于当时写了什么,已经全然没有一点印象了,只是凭少年意气发点评论吧。以后对此书念念不忘,迅速购得一本,翻烂后又购得一本,放在枕边,时时翻阅,如同享受美味佳肴。
数十年过去了,好想再看看那心潮澎湃时刻洋洋洒洒写下的内心写照,却再不可能——那本书几经辗转,估计早已不见踪迹了。自此,每看到中意的书籍,即慷慨解囊,购回家中,随时品味,随地翻阅。与一开书店的相熟,去购书时她总是好言相劝:“别买了,省点钱,拿去看吧,只要保存好就行,看完了拿来我还能卖。”我却微微一笑,婉言谢绝,执意买走。
——读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更是为了品味。浅尝辄止,远远不够。买书回家,其乐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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