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行业消防应急预案
粮食行业的安危关系到人们的温饱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粮食行业消防应急预案,欢迎参考阅读!
粮食行业消防应急预案1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升粮食行业安全发展水平,省局决定从20**年11月上旬至20**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行业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习近平等中央领导领导人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针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特点,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专项治理行动与夯实消防基础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地方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全力防止火灾发生,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在省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粮食局成立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督导考评、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工作。市、县粮食局要按照省局部署,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
此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20**年11月15日开始至2018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年11月2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年11月1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突出粮油进出仓作业现场、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库区和办公用电、人口密集场所和老旧住宅等重点区域场所,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要按照职责,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容易发生火灾场所具体情况,并逐个场所登记、建立台账。
(二)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出容易发生火灾场所,根据其特点,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
(三)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所辖区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全国“两会”前,要组织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四)全面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各市、县粮食部门要全面部署辖区内粮食企业的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对没有完成整改的,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限时停产整改,并跟踪企业整改情况,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粮食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内的消防工作机制,责任是否到人;作业人员是否都经过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是否建立消防队伍,是否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是否制订消防应急预案,预案是否经过演练并确保效果;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和争取指导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按照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及相关器材并可正常有效使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救援线路是否设计合理。
2、是否对库区动火、用电作业及火源管理有严格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存在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破损或搭设不合理的情况,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定期巡检;是否杜绝库区吸烟等严重违规现象,是否有防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储粮区的制度和切实措施;库区内是否存在无关的易燃物堆积且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
3、筒仓及其进出仓系统和粮食加工车间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油罐和油脂加工厂房防火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避免溶剂挥发在局部空间积聚的合理通风散气措施;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发火花、静电隐患等。
4、药剂库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防盗门双人双锁管理和药剂领退用登记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满足监控、通风、防火、防爆、防泄漏和防盗条件。
5、粮油检化验室是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对于化学试剂、供电线路、试验用气瓶、水路、消防设施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6、后勤、学校、交易、质监、物流、军供、在建工程等单位和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全国“两会”前,要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五)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开展本地区自选动作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小火亡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地要开展1—2项“自选动作”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立足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考评,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三)分类排查整治。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按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层层压实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项整改到位;做到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预案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切实做到联勤联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通过工作例会、联合检查等形式,定期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和不足。对于排查出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依法查处、坚决整治。
(五)探索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内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要做好“回头看”工作,注重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加强制度建设和各项重点措施的落实,并积极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保障全行业消防安全。
各市、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情况汇总和报送工作,定期报送本单位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自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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