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质量承诺书汇编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承诺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承诺书在写作上有一定的规范。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质量承诺书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质量承诺书 篇1
为推行公司质量振兴年,实现工程质量零缺陷这一暨定目标,钢筋工其施工工艺水平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同时,作为其所属的劳务公司有权利、也有义务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合格,因此,特制定以下条款内容,望钢筋工在工程项目施工中严格遵守。
1、钢筋加工必须使用已送检合格的钢筋,若使用未送检的,涉及到所用的规格每种处500元罚款,且所下的料折现处理。
2、剪力墙、框架柱及梁板筋绑扎前,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间距进行画线,未按此要求的,剪力墙和框架柱每根处200元罚款、梁每条处100元罚款、板每块处300元罚款。
3、板筋排布应从梁边50毫米处起排、梁箍筋起箍位应从支座边50毫米处起排、柱箍筋及剪力墙水平筋应从梁面上50毫米处起排,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处2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
4、主次梁交接处主梁上的箍筋应按设计要求绑扎,凡主次梁交接处主梁上无箍筋的,处2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
5、主次梁位置关系错误的处500元罚款并返工重做(按点累计计算)。
6、钢筋绑扎其规格未按设计要求进行的,处500元罚款并返工重做(按点累计计算)。
7、钢筋绑扎搭接长度超过规范要求50毫米的,处100元罚款;超过100毫米的处200元罚款;200毫米以上的,处5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
8、梁筋及柱筋纵向受力绑扎应满扎,不得跳绑,凡跳绑的,每条梁或每根柱处2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
9、双层双向钢筋网片或负筋未用马镫有效架隔的,每块板处5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
10、梁柱核心区的箍筋未设置的或少设置的处500元罚款;设置了未绑扎的处2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
11、剪力墙及框架柱主筋位移10~20毫米的处200元罚款,超过20毫米的处500元罚款并采取技术措施处理,其处理所产生的费用自理(按点累计计算)。
12、钢筋锚固长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当无法直锚时应采取弯锚或机械锚固,若仍采取直锚的,处5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
13、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若在实体检测中出现不合格点,处1000元罚款(按点累计计算)。后期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劳务承担。
项目经理: 劳务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承诺书 篇2
我公司依法中标承揽的住宅楼工程,现以完成基础工程,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现做出一下施工质量承诺书:
(一)质量承诺书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着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资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质量承诺书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
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0、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支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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