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事承诺书1
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承诺书
本单位(本人)自愿申请成为“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用户,并郑重承诺如下:
本单位(本人)同意并接受《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服务条款》所有内容。在取得“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合法用户身份后,应妥善管理用户密码及数字证书,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社保业务规范,保证提交业务数据及资料的真实、准确,并对有关资料妥善留存、归档,按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审验。
如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编号及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06302197-6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经用户签署后立即生效,直至注销其用户资格为
止。
网上办事承诺书2
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个人网上办事承诺书
一、主体的确认和接纳:
1、本承诺书当事人一方为提供“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以下简称“网站”)各项劳动保障业务网上办事服务的主办单位(以下简称“主办方”)。
2、本承诺书当事人另一方为申请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上办理有关劳动保障业务的个人用户(以下简称“个人用户”)。
3、本承诺书为明确双方主体在提供或接受“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服务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
4、“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网站提供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5、个人通过任何途径和方式,一经申请注册并获取主办方提供的个人初始密码,即成为“上海劳动保障网”的正式个人用户。同时,该注册行为将被自动视为个人用户完全同意并接受“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所有服务之规定及其条款,包括本承诺书所列内容。
二、主办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主办方必须对个人提出的注册申请当场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个人初始密码,并开通相应服务。
2、若个人用户提供虚假注册资料,经核实后,主办方有权暂停或注销其个人用户资格。
3、主办方对个人用户注册资料(包括个人密码)的使用以为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为目的,对其保密性负有限责任。主办方承诺不公开个人用户的注册资料,或提供给第三方以做商业盈利性用途,但除开以下情形:
(1)国家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主办方提供用户的注册资料;
(2)个人用户授权主办方透露自己的注册资料;
(3)因提供的网站服务需要而向相关办事部门提供必要的注册资料。
4、主办方承诺对网站所提供的网上办事服务事项实行免费服务,但仅限于服务形式本身,而不包括服务内容可能导致的费用。
5、个人用户在接受或使用网站服务时若违反网站之各项规定,主办方有权要求个人用户及时改正,或直接暂停、注销其用户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6、主办方有责任维护好网站的正常运行,但对于个人用户在接受或使用网站服务时,因设备故障、数据传输、软件瑕疵等原因造成的后果,主办方不负责任。
7、主办方有权在必要时修改网站服务的规定及其条款,并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但应及时通过网站页面通知个人用户。
三、个人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个人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申请注册成为网站的正式用户。网站或主办方所属各经办服务机构在收到上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当即发放个人初始密码,并开通相关办事功能。
2、基于网站所提供的服务大多涉及个人用户的相关权益,个人用户在申请注册及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应根据主办方或网站的要求如实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并及时更新其注册资料。
3、个人用户应对其个人密码的使用及安全负责:
(1)个人用户应妥善保管和维护其个人密码。因个人用户原因而造成密码泄漏或被盗
用,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个人用户完全承担。
(2)个人用户可随时通过网站或主办方所属经办服务机构修改自己的密码。主办方建议个人用户不定期地更换密码以保护其安全。
(3)个人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其密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可在最短时间内通告网站管理员,并亲自至主办方所属经办服务机构修改密码。
(4)个人用户须对以其用户名登录网站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
4、个人用户必须承诺在接受或使用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时应遵循如下:
(1)遵守国家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2)不得利用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3)不得利用网站传输和发布危害国家安全、触犯法律法规、妨碍社会治安、涉及淫秽色情的信息。
(4)不得利用网站传输和发布侵犯他人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造谣中伤、骚扰恐吓性的信息。
(5)遵守网站公布的所有网上办事规定、相应条款和解释。
(6)符合网站服务内容所需具备的各项资质和条件。
(7)保证传输和发布的所有信息均真实、有效,符合诚信原则。
(8)不得恶意干扰网站的正常运行。
(9)个人用户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须承担全部责任。
5、个人用户有权接受或拒绝网站公布的各项规定及其条款、或所提供服务的变动。除开个人用户主动以各种书面明示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取消相应服务或注销其用户资格,若个人用户继续接受或使用网站提供的服务,都将被主办方认为接受该变动。
四、本承诺书在个人用户注册成功后即自动生效。直至注销其用户资格为止。
网上办事承诺书3
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承诺书
一、本承诺书当事人一方为提供“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网上办事”(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服务的主办单位(以下简称“主办方”),
二、本承诺书当事人另一方为申请在“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网上办事”上申报有关社会保险业务的单位用户或个人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三、用户自愿申请并使用网上办事系统,须认真阅读《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服务条款》,承诺自愿接受所有条款的内容。
四、主办方在收到用户的网上办事系统使用申请后,审核用户单位的申请资料,对符合规定的用户发放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并开通网上办事功能。
五、用户可以在网上自行修改密码。用户对网上办事系统申报业务提示须社保经办机构审批的,用户必须持有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六、用户违反网上办事规定,或者因泄露密码、操作错误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七、主办方有责任维护好网站的正常运行,但对于用户在接受或使用网站服务时,因设备故障、数据传输、软件瑕疵等原因造成的后果,主办方不负责任。
八、主办方有权在必要时修改网站服务的规定及其条款,并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但应及时通过网站公告通知用户。
九、本承诺书经用户签署后立即生效。直至注销其用户资格为止。
单位编号及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网上办事承诺书4
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承诺书
本单位(本人)自愿申请成为“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用户,并郑重承诺如下:
本单位(本人)同意并接受《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服务条款》所有内容。在取得“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合法用户身份后,应妥善管理用户密码及数字证书,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社保业务规范,保证提交业务数据及资料的真实、准确,并对有关资料妥善留存、归档,按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审验。
如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编号及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经用户签署后立即生效,直至注销其用户资格为止。
网上办事承诺书5
《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承诺书
一、本承诺书为《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主办单位(以下简称“劳动保障服务网”)与申请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上办理有关劳动保障业务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单位)就明确双方在网上办事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
二、用户单位自愿向“劳动保障服务网”申请网上办事,并承诺遵守所有的“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规定。
三、“劳动保障服务网”在收到用户单位的网上办事申请后,当即审核用户单位的申请资料,对符合规定的用户单位发放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并开通“劳动保障服务网”所有的网上办事功能。
四、用户单位可以在网上自行修改密码,并可以在网上注销不需要的办事功能。用户单位对已经注销的网上办事功能要求重新开通的,必须持有关资料到“劳动保障服务网”指定的部门办理开通手续。
五、“劳动保障服务网”对所有的网上办事功能实行免费服务。用户单位在使用“劳动保障服务网”的网上办事功能时,不能向劳动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用户单位在使用“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功能时违反规定的,“劳动保障服务网”有权要求用户单位立即改正,改正不力的,“劳动保障服务网”将终止网上办事资
格。
七、用户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规定,或者因泄露密码、工作人员差错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用户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八、“劳动保障服务网”公布的所有规定均为本承诺书的有效条款,用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九、本承诺书经用户单位签署后立即生效。除明示外,本承诺书一直有效。
用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用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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