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历来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它五千年悠久的历史,不但创造了灿烂的文化,而且也形成了讲文明、懂礼貌的传统美德。在生活中,在我们身边,一个个文明故事正在演绎,一首首礼仪之歌正在唱响,但是,也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存在。
我们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克服身上的种种不良行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在家里,我们要做一个好孩子,帮父母分忧,不让父母操心,在生活中,我们要做一个好人,多为社会做好事,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我们每一名少先队员都应该向革命先辈学习,争做向上向善的好队员,做一名对多家有用的人。
向上向善,好人不是一天就变成了好人,坏人也不是一天就变成了坏人。心向善,感动常青,我们要用价值观指导我们做人做事,做一个有价值的人,那么,这价值就会象一滴水,许多人的这一滴水汇集起来,就会成为文明的海洋,我们的祖国就会更加文明、和谐、友爱、诚信。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这些道德规范和要求具有什么样的内涵?如何在个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得到落实和践行?本报今日刊发一组笔谈,对此进行探讨。
爱国是人们对于祖国的一种深厚的依恋、爱护,以及与此相应的实际行动。爱国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循的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也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几千年来,中华儿女一直高举爱国旗帜,涌现出无数爱国英雄、仁人志士,传诵着数不清的爱国诗篇,爱国主义精神早已融入亿万人民的心里。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精神始终是各民族、各阶层团结一致的强大动力,支撑着中华民族团结奋斗、发展繁荣的伟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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