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女友琳达说,巴克莱公司来电话了,叫我下周去上班。琳达欣喜若狂地吻了我一下,叫我一定要努力。我嘴上答应,心里却跟打翻五味瓶一样。
在我们营销系同学眼里,巴克莱就是一块光鲜的鸡肋。说它光鲜,是因为它早巳名扬四海,实力没的说,可有经验的师兄告诉我,巴克莱派头很大,别的公司试用期最多一个月,它则是半年。如果不合格,六个月后便要卷铺盖滚蛋了。所以,系里同学戏称巴克莱为鸡肋,越来越多的同学选择抛弃。
可我还是决定去一趟,不是想当英雄,而是临近毕业,其他简历石沉大海,巴克莱公司是唯一伸出橄榄枝的。
奔赴巴克莱,除了那份六个月的合同之外,并没有什么令我不满。人事主管很看重我似的表情说了一句:“好好干,公司不会亏待你!”
从上班的第一天开始,我便不敢有丝毫懈怠,严格说来,应该是不好意思。因为这次招聘的不止我一人,其他十来个听说有来自剑桥和牛津的,人家为了能在六个月后继续签约,可谓废寝忘食,我总不能独个儿跷着二郎腿一边闲着吧!
日子过得是昏天暗地。总经理前来视察,满脸微笑,说,不错,我们会选择最优。这话等于一剂强心针,大家更拼了。为了不让自己太丢脸,我也毫不犹豫地跟着上,尽管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
然而,在巴克莱公司,我终究还是闹了个天大的笑话。那天,我完全忘了六个月合同已到期,按事先约定所有试用工要主动找经理谈话的,可我竟傻傻地一大早去了曼彻斯特谈业务,等第二天回来,经理已去法国出差,引得同事窃笑不已。
据说,一起来的试用工表现都不错,经理几乎挑不出什么毛病,我竟然错过了如此良机,看来活该失业。看着别人兴高采烈地在等续约,我懒得理他们,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完成曼彻斯特这笔业务,然后走人。
可是,一个星期后的通知让所有人大跌眼镜,伟大的巴克莱竟然要和我续约,而且,只与我续约,他们白干了半年。经理解释说,只有每天都把自己当做试用工的人才有资格待在巴克莱。
经理很欣赏我能在180天后还坚持工作的精神,所以把我留下。但我明白,自己并不是真的愿意永远做一个试用工,而是那天记错了日子。当然,这话只能跟琳达讲,在经理面前,我决定从头再来,以新的姿态演绎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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