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露大学毕业后,准备到深圳打拼,去深圳之前,她回到家里,和老爸告别。
老爸是山村小学老师,他对甘露说:“丫头,你孤单单一个人在城里,我不放心。从此以后,我们每隔半个月给对方写一封信吧,而且必须用毛笔写信。”
甘露不解地说:“老爸,写信已经落伍了,用毛笔写信更是老古董了。不是有电话吗?打电话多方便。”
老爸说:“爸爸老了,耳朵不好使了,听电话费劲。你看我和你说话时,得盯着你的嘴巴,一边听一边看口形琢磨;我的眼睛也不好使了,只有毛笔字看得才不费劲。再说了,你小时候练过好几年的毛笔字,后来因为学业紧丢下了,现在拾起来就算废物利用吧。”
甘露不在乎什么废物利用,可心疼老爸的耳朵和眼睛,就答应下来了。
带上老爸给的文房四宝,甘露来到深圳,很快,她在一家公司人力资源部找到一份做文秘的工作。业务忙,收入低,生活的节奏快、消费高。这些都压得甘露喘不过气来,她草草给爸爸写信报平安,忘记了用毛笔写。
一天晚上,跟甘露合租的女孩和男朋友闹腾了一夜,响声震天,甘露又羞又恼。可隐忍的性格让她没有勇气去阻止他们,甘露一夜无眠。第二天到公司里,甘露头昏脑涨,在撰写一份公文时,居然连格式都错了。尖刻的女主管板着脸把那份文件撕个粉碎,就是不说话。但甘露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她心惊胆战地收拾好纸片,回到座位上重新起草文件。
也就在那天中午,甘露接到了老爸的来信。
下班了,甘露赶回家中,缩在小屋里,小心地拆开信封,轻轻地展开信笺,慢慢地看着。几张柔软的宣纸上,是爸爸漂亮的蝇头小楷:女儿见字如唔,收到你的来信后,我即写信给你。只是你没用毛笔写食言了,下不为例。为父可以确信,你刚入职场,定有诸多不适,免不了捅娄子。这很正常,为父第一天站在讲台上,台下的同学喊老师好,为父紧张地回了一句:老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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