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诰:是《尚书》中的一篇,《尚书》是中国上古历史文件的汇编。小编收集了康诰原文翻译,欢迎阅读。
【原文】
王曰:“呜呼!封,敬明乃罚(1)。人有小罪,非眚(2),乃惟终自作不典(3),式尔(4),有厥罪小(5),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6),适尔,既道极厥辜(7),时乃不可杀。”
王曰:“呜呼!封,有叙时(8),乃大明服(9),惟民其勅懋和(10)。若有疾,惟民其毕弃咎(11)。若保赤子(12),惟民其康。
“非汝封刑人杀人,无或刑人杀人。非汝封又曰劓刵人,无或劓刵人(13)。”
王曰:“外事(14),汝陈时臬司师(15)。兹殷罚有伦(16)。”又曰:“要囚(17),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18),丕蔽要囚(19)。”
王曰:“汝陈时臬事罚(20),蔽殷彝(21),用其义刑义杀(22),勿庸以次汝封(23)。乃汝尽逊曰时叙(24),惟曰未有逊事。已!汝惟小子,未其有若汝封之心(25)。朕心朕德,惟乃知。”
【注释】
(1)敬:恭谨。明:严明。(2)眚(sheng):过失。(3)终:经常。典:法。(4)式:用。尔:如此。(5)有:虽然。(6)眚灾:由过失造成的灾祸。(7)适:偶然。道:指法律。极:穷尽。辜:罪。(8)有:能。叙:顺从。时,这。(9)明:顺服。(10)勅(chi):告诫。和:和顺。(11)毕:尽。咎:罪过。(12)赤子:小孩。(13)刵(er):古时割掉耳朵的刑罚。(14)外事:判断案件的事。(15)陈:公布。臬(nie):法度。司:治理,管理。师:治理,管理。师:众,指臣民。(16)伦:条理,法。(17)要囚:幽囚,囚禁犯人。(18)服念:思考。(19)丕:乃。蔽:判断。(20)事:从事,施行。(21)彝:法。(22)义:宜,应该。(23)勿庸:不用。次:恣,顺从。(24)逊:顺从。(25)若:顺从。
【译文】
王说:“啊!封,对刑罚要谨慎严明。如果一个人犯了小罪,而不是过失,还经常干一些违法的事;这样,虽然他的罪过最小,却不能不杀。如果一个人犯了大罪,但不是一贯如此,而只是由过失造成的灾祸;这是偶然犯罪,可以按法律给予适当处罚,不应把他杀掉。“
王说:“啊,封,如果你能照这样去做,就会使臣民顺服,臣民就会互相劝勉,和顺相处。要像医治病人一样,尽力让臣民抛弃自己的`过错。要像护理孩子一样保护臣民,使他们健康安宁。
“除了你封可以惩处人÷杀人之外,任何人都无权惩罚人、杀人。除了你封可以下令割罪人的鼻子和耳朵外,任何人都不能施行割鼻断耳的刑罚。” 王说:“你宣布了这些法律后,要依据它们来惩治罪犯。根据殷商的刑罚来判罪时,该用刑的就用刑,该杀的就杀掉,不要照你的意思来行事。如果完全按照你的意思行事才叫顺从,那么就没有顺从的事。唉!你还是个年轻人,不可顺从你的意思。我的心愿和德行,只有你才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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