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区寄传》是唐代文学家柳宗元创作的一篇传记文学作品,写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儿童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刻画出一个勇敢机智、不畏强暴而又纯朴憨厚的少年英雄形象。
【原文】
柳先生曰:越人[2]少恩[3],生男女,必货视之[4]。自毁齿[5]以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6]。不足,则取他室[7],束缚钳梏之[8],至有须鬣者[9],力不胜[10],皆屈为僮[11]。当道相贼杀[12]以为俗。幸[13]得壮大,则缚取幺[14]弱者,汉官因以为已利[15],苟[16]得僮,恣所为[17]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18],少得自脱[19]。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20],斯[21]亦奇矣。桂部从事[22]杜周士为余言之。
童寄者,[21]郴州荛牧儿也[23]。行牧且荛[24],二豪贼劫持,反接[25],布囊其口[26],去逾四十里,之虚[27]所卖之。寄伪[28]儿啼,恐栗[29],为儿恒状[30]。贼易[31]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32];一人卧,植刃道上[33]。童微伺[34]其睡,以缚背刃[35],力上下[36],得绝[37];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38]曰:“为两郎[39]僮,孰若[40]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41];郎诚见完与恩[42],无所不可。”市者良久[43]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44],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 ,以缚即[45]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46];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47]。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48]。”
虚吏白州[49]。州白大府[50]。大府召视儿,幼愿[51]耳。刺史颜证[52]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53]。
乡之行劫缚者[54],侧目[55]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56]二岁,而讨杀[57]二豪,岂可近耶?”
【注释】
[1]选自《柳河东全集》卷十七(中国书店1991年版)。柳宗元(773~8190,字子厚,唐代文学家。童,儿童。区寄,姓区名寄。
[2]越人:古代指岭南一带的少数民族。
[3]恩:慈爱。
[4]货视之:把他们当作货物一样看待。
[5]毁齿:指换去乳牙。儿童至七八岁乳牙脱落,换生恒牙。
[6]鬻(yù玉)卖:出卖。觊(jì际):希图,贪图。
[7]他室:人家的孩子。
[8]钳梏(gù故):用铁箍套颈,用木铐铐手。
[9]至有须鬣(liè列)者:甚至有因拘禁年久而长了胡须的成年人。鬣,髭须。
[10]力不胜:体力支持不住。
[10]僮:仆人。当道:在大路上,指明火执仗。
[11]贼杀:伤害残杀。
[12]幸:侥幸。
[13]幺(yāo腰):幼小的儿童。
[14]汉官:唐王朝派往少数民族地区的官吏。因以为已利:借此为自己谋利。
[15]苟:如果。
[16]恣所为:放任他们胡作非为。恣:听任,放纵。
[17]滋耗:增加消耗,指死亡人数增多,人口减少。滋:加多。
[18]少得自脱:很少有人能逃脱被劫持被杀害的命运。
[19]以十一岁胜:以只有十一岁的小小年纪就战胜了绑架他的强盗。
[20]斯:这。
[21]桂部:唐高宗永徽以后分岭南道为广州、桂州、容州、邕州、交州五都督府,统称“岭南五管”。桂部是五管之一,故又称桂管,即桂州都督府。从事:官名,州都地方长官的副手。
[22]柳州:原为郴(chēn琛)州,陈景云《柳集点勘》经过考证,认为“‘郴’当从《文苑》作‘柳’”,并认为区寄的故事是柳宗元在永州听杜周士说的。何书置先生也认为本文作于永州。可信。荛(ráo饶)牧儿:打柴放牧的孩子。荛:打柴。
[23]行牧且荛:一面放牧,一面打柴。行:从事。荛:打柴。且,连词。
[24]豪贼:强盗。豪,强横;贼:古代时指强盗。反接:反背着手捆起来。
[25]布囊其口:用布捂住他的嘴。囊:口袋,这里做动词用意为捂住。
[26]虚:通“墟” ,集市。
[27]伪:假装。
[28]恐栗:恐惧发抖。栗:通“栗”,发抖。
[29]为儿恒状:做出小孩常有的那种样子。恒状:常有的情态。
[30]易:意动用法,轻视,不在意。
[31]为市:去做人口买卖,谈生意,指寻找买主。
[32]植刃道上:把刀插在路上。
[33]微伺:暗地等候。伺:窥察。微:偷偷地
[34]以缚背刃:把捆他的绳子靠在刀刃上。
[35]力上下:用力上下来回磨。
[36]绝:断。
[37]遽(jù):急忙。
[38]郎:当时奴仆称主人为郎。
[39]孰若:何如,哪里比得上。
[40]不我恩:不好好对待我。
[41]郎诚见完与恩:你果真能保全我的性命并好好待我。完:保全。
[42]良久:很久。
[43]计:考虑。 专:一人占有。
[44]主人:指墟所窝藏豪贼的人家。
[45]即:靠近。
[46]疮:通“创”这里指烧伤。惮(dàn):怕。
[47]大号:大声呼叫。哭叫
[48]愿以闻于官:希望把这件事报告给官府。
[49]白:报告。州:指州官。
[50]大府:“大”通“太”指州的上级官府。
[51]幼愿:年幼而老实,愿,老实。
[52]刺史:州的行政长官。颜证:唐代大臣和书法家颜真卿的从侄,曾任桂州刺史、桂管观察使。
[53]护还之乡:护送他回乡。之,代区寄
[54]行劫缚者:专干绑架,抢东西的人。
[55]侧目:不敢正视,形容畏惧。
[56]秦武阳:战国时燕国的少年勇士,他十三岁时就能杀强暴的人。
[57]讨杀:杀。讨:讨伐。
[58]虚:集市。
【翻译】
柳先生说:越地的人寡恩薄情,无论生男生女,都把他们当作货物一般看待。孩子七八岁以后,父母就为贪图钱财而把他们卖掉。如获得的钱财还不能满足他们的贪欲,便去偷他人的子女。得手后就用铁箍套颈,木铐铐手,以防逃跑,甚至有的成年人因敌不过束缚者也被逼为奴仆。当时在大路上互相残杀已习染成风,有幸而能长得强壮高大的人就去绑架那些力小体弱的`人。汉族官吏则利用这种恶习为自己谋利,只要能得到僮仆,他们就放纵而不加追究。因此,越地人口减少,很少有人能逃脱作僮仆的悲惨命运。只有区寄,以十一岁的小小年纪却战胜了绑架他的强盗,这也算够奇特的了。桂州都督从事杜周士对我讲了这件事。
儿童区寄,是郴州地区打柴放牛的孩子。他一边放牛一边打柴,有两个蛮横的强盗把他绑架了,反背着手捆起来,用布捂住他的嘴,离开本乡四十多里地,到集市上把他卖掉。区寄假装像小孩儿似的哭哭啼啼,害怕得发抖,做出一副孩子常有的样子。强盗以为他很好对付而轻视他,相对喝酒,喝醉了。其中一个强盗离开前去集市谈买卖孩子的生意,另一个躺下来,把刀插在路上。区寄偷偷地查看他睡觉,把捆绑自己的绳子靠在刀刃上,用力地上下磨动,绳子断了;便拿刀杀死了(那个)强盗。
(区寄)逃出去没多远,那个上集市谈买卖的强盗回来了,抓住区寄,十分震惊,打算杀掉他。区寄急忙说:“做两个主人的奴仆,哪里比得上做一个主人的奴仆呢?那人不好好待我,你果真能保全我的性命并好好待我,无论怎么样都可以。”强盗想了很久,心想:“与其杀死这个奴仆,哪里比得上把他卖掉呢?与其卖掉他后两个人分钱,哪里比得上我一个人独吞呢?幸亏杀掉了他(被杀的强盗),好极了!”于是埋藏了那个强盗的尸体,带着区寄到集市中窝藏强盗的人家那里。(绳子)越发捆绑得结实。到了半夜,区寄自己转过身来,把捆绑的绳子靠近炉火烧断它,虽然烧伤了手(但是)不怕;又拿过刀来杀掉了做买卖的强盗。于是大声哭叫,整个集市都惊动了。区寄说:“我是姓区人家的孩子,不该做奴仆。两个强盗绑架了我,我幸好把他们都杀了,我希望把这件事报告官府。”
集镇的差吏把这件事报告了州官。州官又报告给府官。府官召见了区寄,年幼老实罢了。刺史颜证认为他与众不同,便留(他)做小吏,(区寄)不愿意。刺史于是送给他衣裳,派官吏护送他回到家乡。
乡里干抢劫勾当的强盗,都斜着眼睛不敢正视区寄,没有哪一个敢经过他的家门,都说:“这个孩子比秦武阳小两岁,却杀死了两个强贼,怎么可以靠近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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